新闻快讯! 4/25/2012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出将在美国实行的I-601A新豁免申请表格及说明的草稿

读者应都已知道,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于2012年3月30日进一步提出至目前为止欧巴马政府对一种类别最有希望的移民解决办法,其制定规则建议通告将允许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在美国递交申请3年或10年不准再入境处罚(即非法入境并在美国非法居留超过180天或一年的处罚年限)的临时豁免,在取得豁免后再决定是否去海外的美国领事馆或大使馆进行绿卡面谈。 (请参阅我们网站的文章:入境未经检查者在美国申请I-601A临时豁免(provisional waiver)的提案正积极的进展中)。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出一份申请非法居留临时豁免I-601A表格草稿,旨在推动这个程序向前发展。豁免申请的关键将对有资格的亲属-可以是美国公民的配偶或父母,生活极端困难作判决。有资格的亲属并不一定要是申请人。以下是从I-601A表说明书草稿中摘录出来,极端困难必需提供的证据详情:

极端困难
您可以提交任何证据来证明如果你被拒绝入境美国,你的美国公民配偶或父母会遇到的极端困难。

移民局认为在确定生活是否极端困难时,其因素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1。健康状况 - 例如:身体或精神病态正在进行中或需专业治疗;在国外治疗的可行性和素质;预期医疗的时间;慢性或急性,长期或短期。

2。财务方面的考虑 - 例如:未来的就业机会;因出售房产、企业或终止专业业务的损失;生活水平下降;短期亏损的回收能力;特殊需求的费用,如有特殊需要的儿童特殊教育或培训费用;照顾家人(老人和生病的父母)的费用。

3。教育方面 - 例如:丧失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教育选择的范围素质低或有限;目前的计划受到破坏;要接受外国语言和文化的教育,不但费时并损失学分;特殊需求的可得性,例如具体领域的培训课程或实习。

4。个人因素 - 例如:在美国的近亲,美国出生或入籍;将与配偶/子女分离;有关人士的年纪;在美国居住的时间长短和与社区的关联。

5。特殊因素 - 例如:在美国的近亲,美国出生或入籍;人身伤害或损害;社会的排斥或污名;可得到(或无法得到)社会机构或结构(官方或非官方)的支持、指导或保护。

极端困难的证据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1。有资格的亲属或了解艰辛状况的他人所提供的宣誓声明书;
2。专家的意见;
3。职业或商业关系证据,如领薪记录或报税资料等证据;
4。每月开销的证据,如抵押贷款,租赁协议,帐单和发票等证据;
5。其他财务记录来证明声称的经济困难;
6。医疗文件或医疗专业人员的评估来证明任何声称医疗的困难;
7。参加社区组织的会员记录、义工服务的确认信和加入文化联会的证据;
8。出生/结婚/领养证明书来支持声称的家庭关系;
9。国家状况报告;
10。你相信可支持声称困难的任何其他证据。

注:移民局将只考虑对美国公民配偶或父母的困难。如果你形容自己或其他人的困难,而非美国公民配偶或父母的困难,你必须证明这些困难会导致你的美国公民配偶或父母的生活极端困难,否则这些证据将不予考虑。

递交豁免申请需要连同申请外籍亲属的I-130亲属移民批准单,并支付由国家签证中心转送申请的缴费收据。因为这个计划几乎一定会发生,我们鼓励符合条件的读者此时就开始办理I-130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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