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專欄 讀者信箱 2008年4月4日


我因輕罪被捕 律師為我談判-我應該接受嗎?

網路讀者問﹕

我還沒有綠卡,因A類別輕罪和妨害治安行為被拘捕,我的刑事律師正為我和檢察官談判。 他告訴我,我可以拿一年有條件的釋放,不被判刑,但我的案件將暫停一年,到時我可以撤消我的輕罪答辯只在妨害治安行為上認罪。 我和警察沒有其他的任何麻煩,這是第一次。 我很怕如果接受這個條件,我會被遞解。 我應該接受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如果您擔心您的移民身份和您案件打贏的機會,您應該接受這個交易,因為它看來您到頭來的罪名不會達到不准在美國移民的地步。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2003-2012 年李亞倫律師事務所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