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专栏 读者信箱 2007年2月17日

K-1身分的人6个月前已递交调整身分申请(I-485),但现在才收到因申请寄错地方被拒的通知,怎么办?

网路读者问:

我太太以未婚妻(K-1)的身分来美后,我犯了大错。我们在她来美90天内结婚,但我在6个月前把她的调整身分申请(I-485)表寄错地方,已被他们拒绝。我到现在才收到被拒的文件。现在她来美国已经9个多月了。我们该怎么办?

李亚伦律师回答:

你最重要的日期是结婚登记的日期。因为你已在入境90天内登记,你可以现在帮你太太重新申请调整身分为永久居民而不用担心因超过期限而被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处罚。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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