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8年11月23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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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 1.


K-1未婚夫面談,要遞交警方無犯罪證明


我申請K-1未婚夫的案件已批准。他正在面談中,但要求出示18歲以後,在各個國家曾居住長達6個月以上時間的所有警方無犯罪證明。他是難民,無法獲得這些記錄。請問還有其它備選項嗎?

李律師回答:

雖然不能保證成功,但是你未婚夫可以證明他去自他16歲以後、居住時間達六個月以上的各個國家試圖領取過這類警察記錄。提供所有他努力領取的記錄,包括各個國家居住過的地址、在那裡度過的具體時間,可能都會有所幫助。向各國有關機構要求申請的送達證據也是努力獲取的證明。每個國家的警察記錄機構都包含在美國國務院的「外交手冊」中。


問答 2.

可以將目前的H-1B工作簽證改為OPT實習生身份嗎?


我持F-1學生身份進入美國攻讀計算機工程博士學位。在完成除學位論文以外的所有學位要求後,我被聘為訪問教練。我的僱主將我的F-1簽證改為一年期的H-1B,這是合同上的實際時間。之後,學校告訴我,我的SEVIS 學生及交流訪問者信息系統的F-1記錄已被終止。由於我的合同即將到期,我可以申請OPT簽證嗎?

李律師回答:

只有F-1身份的人可以有實習生(OPT)身份。除非您回到F-1學生身份,否則無法從現有的H-1B更改為OPT簽證。


問答 3.

H-1B簽證欺詐


我通過一位名為iLogic的顧問提交了H-1B簽證。申請被抽中,但隨後顧問說必需撤銷,因為他為4名申請人提交一份勞工紙申請(LCA)。我已付他5千美元,他說,如果簽證沒有申請下來,將退回3千5百美元,但現在他拒絕退錢。有沒有辦法讓我討回公道?

李律師回答:

可能最好的建議是向當地的商業改善局或消費者事務局聯繫,看看他們是否可以有效地幫你獲得退款。可能還有其它可用資源,例如紐約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的移民事務部門,該部門受理和處理移民欺詐受害者的案件。如果這些都幫不上,而您說的又是事實,您可以去當地執法部門對涉嫌欺詐的顧問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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