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8年10月19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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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 1.


配偶要如何取得合法身份?


我是美國公民,我丈夫是非法入境,沒有持簽證入境。我們有一個兩個月大的孩子。他沒有犯罪記錄,甚至連罰單都沒有,並且每年都繳稅、使用了他的法定名字工作。我需要怎麼做才能讓他成為美國居民?由於經濟原因我付不起律師費,我可以自己為他申請嗎?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丈夫以假釋身份而不是簽證入境美國,你可能可以幫他在美國申請調整身份,不用離境。你們需要填寫的表格是I-130(申請直系親屬移民)和I-485(申請調整身份)。如果他非法入境美國,沒有被假釋,則不符合第245(i)條規定,該規定給予2001年4月30日之前有人為他申請過勞工紙或移民簽證,且他於2000年12月21日身在美國,得以在美調整身份。但你也許可以考慮I-601A申請,該申請允許事先免除在美非法居留而受到的懲罰。相關流程是先提交I-130申請,經過批准後,再提交 I-601A臨時豁免申請。如果這個也獲得批准,你丈夫最終將在他母國的美國駐當地的領事館或大使館走完他的領事程序,如果一切順利,在面談後他將持移民簽證回美。有關詳細信息,請訪問美國移民局(USCIS)的網站,網址是:uscis.gov。


問答 2.

合法永久居民娶嫁海外配偶的最佳路徑是什麼?


除了申請之外,永久居民從菲律賓迎娶配偶,請問最快、最簡單的方法是什麼?需要多長時間?

李律師回答:

最好的方式是讓永久居民成為美國公民後,然後在此類別下提交申請。如果這條路不通,還有其他方法,比如:如果你配偶有投資資金,或者他可以通過移民投資EB-5計畫,或者他可能有資格獲得工作簽證,比如H-1B專業工作人員或L-1跨國經理簽證。此外,如果你的配偶是特定領域的傑出人才,他可能也有資格獲得O-1非移民簽證或EB-1A移民簽證。


問答 3.

簽證過期,在失去身份期間結婚,屬于那個合法類別?


李律師回答:

當你的簽證過期時,你就非法。如果你與無證移民或綠卡持有人結婚,你的身份仍然是非法的。但如果你與美國公民結婚,並且申請遞交I-485調整身份,你在案件的審核期中,屬移民局的寬限(Grace)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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