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8年9月28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問答 1.


沒見過法官就會被驅逐出境嗎?


兒子的生父在這裡待了超過15年。他現任妻子在沒有通知他的情況下提出了離婚。當他去6個月要報到一次的時候,被拘留並在沒有見法官的情況下就被驅逐出境。兒子和我都是美國出生的。

李律師回答:

一般來說,外籍人士在被驅逐出境之前有權見移民法官上聽證會。你提到的實際情況,我假定你是說你兒子的生父每六個月必須去移民局報到。這個報到的程序是給那些已經見過移民法官、收到最終驅逐令的人。這些人在某些情況下,要報到但允許暫時居留,好讓國安局的執法遞解行動組安排將他們送回母國。報到時,有些人可能被扣下,監禁,最後被驅逐出境。


問答 2.

在亞利桑那州拿到永久居留卡。可以搬到加利福尼亞州申請公民身份嗎?


李律師回答:

沒有任何法條阻止亞利桑那州的永久居民搬去加州,並在那裡申請公民身份。但需要提醒一下,在你申請入籍前,需要滿足在該州居住90天的規定要求。


問答 3.

因已有H-1簽證章在護照上,H-4簽證面談卻拿到221G通知


我有僱主A給的有效期的H-1B工作簽證的章,但我從未用過。也從來沒有去過美國。我去領事館蓋H-4工作簽證配偶的章,簽證官問我為什麼還沒用過我的H-1工作簽證。然後他給了我一份221g的通知,要我向僱主A詢問旅行計畫,並拿走上面有H-1有效期章的舊護照。但僱主A沒有回應。看起來好像僱主A不會回應。請問我可以帶著221g去領事館,要求他們取消我的H-1B,而允許我繼續使用H-4簽證嗎?是否安全?是否會影響未來轉換到H-1的身份?

李律師回答:

我假設那是你第一個不受配額限制的H-1B簽證,而你的問題是如果領事館現在取消你的H-1B,你是否可以保留你的配額。一般來說,如果你的護照上有蓋H-1B章,並且已經過了10月1日,那麼你的配額就會保留下來。但是,若你現在取消H-1B或繼續使用H-4,很難說未來是否會允許你安全的轉為H-1B簽證身份,因為日後是你否真有一份工作或你是否真打算去工作的問題都會影響移民局或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在護照上蓋章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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