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8年5月4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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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 1.

持商務/旅遊B1 / B2簽證可以合法工作嗎?


如果不可以,是否有任何合法的解決方法?例如設立一個生意,由美國公民當老闆或經理或主管,把B1 / B2簽證的人列為經理或投資者,同時家人(也持有B1 / B2簽證)實際上處理全部或幾乎全部的工作和管理,把居住的公寓列為生意地址,並用生意利潤來養活自己和家人?此項生意有稅號並支付稅款。如果不可以,但實際上已經這麼做了很多年,可能會有什麼後果呢?

李律師回答:

據你所述,在美國境內以B-1 / B2簽證身份工作是不合法的。雖然持有B簽證的人可以是被動的投資者,但不是你說的情況。可能的後果是你違反了移民身份,可以被遞解出境。


問答 2.

我已訂婚計劃在11月結婚, 面談前結婚可以嗎?


母親為我申請移民,簽證已獲批,但我要於8月2日在母國進行面談。我已訂婚計劃在11月結婚,不知道是不是應該在離開美國之前結婚?

李律師回答:

除非你的未婚妻是美國公民,並且可以贊助你獲得綠卡,否則你不應該在離開美國之前結婚。你母親一則以直系親屬身份為你申請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移民,或者F-1類別美國公民的21歲以上成年未婚子女,或者F-2A類別合法永久居民的21歲以下未婚子女,或者F-2B類別永久居民21歲以上的成年未婚子女。若你在獲得永久居留權之前結婚會對上述任何移民類別產生不利影響。


問答 3.

申請未婚妻簽證還是配偶移民那個好?


我是美國的永久居民。我未婚妻在菲律賓,想知道最好是拿到公民身份贊助她申請簽證,還是我去那裡與她結婚帶她來?我想盡快把她帶到這裡,我還需要支付一些舊的罰單。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成為美國公民,而且你們在過去兩年內彼此見過面,那麼你可以選擇為她申請未婚妻簽證,或者你也可以前往菲律賓與她結婚申請配偶。選擇取決於你。如果你的交通罰單未付,你應該在公民面談前處理好這些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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