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8年4月20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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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 1.

我可以取消I-765工作許可證的申請嗎?


我最近弄丟了實習生工作許可證(OPT),今天我又找到了。但我已經遞交新的I-765申請替換OPT卡。我可以取消我的申請嗎?

李律師回答:

可以,當你收到遞交申請的回執收據時,你可以取消新的申請。回執上有一個美國移民局給的案件號碼,你可以據此號碼跟他們溝通。不過,我需要提醒一下,即便你取消新的申請,移民局也不會退還申請費。


問答 2.

申請了綠卡但因為其中一張支票日期不正確,收到拒收信,請問我們要如何重新提交 婚姻綠卡申請?


我丈夫(美國公民)和我在一個月前提交了綠卡申請。我們剛收到拒收通知,因為其中一張支票的日期不正確。請問我們要怎樣才能重新提交?我們的文件被退回時,次序不對但釘在一起。還有提交的相冊丟失,體檢報告被折起來裝入密封袋裡。我們是否應該重新再遞所有材料,包括更正後的支票和附上信一起?弄丟的東西怎麼辦?還是說我們是否應該從頭開始,遞交全新的申請?

李律師回答:

你們應該重新遞送所有的材料,包括更正後的支票和附上信,同時把拒收信放在最上面,以便美國移民局收件員可以看出你們是在回應之前被拒的申請。你把這些材料重新寄去後,美國移民局應該會把它和遺漏的物件放在一起。


問答 3.

我可以直接申請美國護照嗎?


我是父母非婚生下的孩子,我母親嫁給一位美國公民,當我14歲的時候,她入了籍。我15歲時拿到綠卡來到美國。現在24歲。請問我可以因母親獲得公民,並直接申請美國護照嗎?如果可以,有什麼要求?

李律師回答:

“兒童公民法”從2001年2月27日起生效,如果你那一天小於18歲,且你來美國後,一直受到你母親法定和實際的監護下,你就符合自動成為公民身份的要求。該法律規定,如果父或母是美國公民,子女小於18歲又是永久居民,並且受到美國公民父或母的法定和實際監護權,就可能自動成為美國公民。申請時,你需要填寫護照申請表並將其提交給授權接受護照的機構即可。你應該出示你母親的入籍證,你的出生證明,證明你入境美國境永久民以及入境時與你的母親住在一起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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