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8年4月13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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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 1.

F-1簽證的學生收到兵役註冊機構的信件,怎麼辦?


我剛申請駕照,並拿到學習許可。但隨後突然收到美國兵役註冊機構(Selective
Service System)有關我已註冊參軍的信件,並且還有我的徵兵編號。

李律師回答:

您應該寫信給兵役註冊機構,通知他們你現在是F-1學生簽證持有人。由於非移民身份是不能註冊兵役的,你應該要求把註冊取消。


問答 2.

如果我幫助教會成員填寫I-589表格並在表格上簽我的名字,是否會影響我以後申請 政治庇護?


我們是中國地下教會的信徒,因為遭遇政府迫害,我們逃到這裡。

李律師回答:

如果填寫的I-589表格是正確和真實的,那麼無論是刑事法還是移民法方面都沒什麼要擔心的。但是,如果你明知地參與欺詐行為,幫助他人填寫I-589表格,並簽你的姓名,在刑事法或移民法上都將對你不利。


問答 3.

居住海外的美國人


我是美國出生的公民,來了多米尼加共和國和我的未婚夫(現在的丈夫)定居,我現在懷孕了,並決定為寶寶返回美國。我們現在住在他父母家,我付錢給他媽媽補償食物或其他開銷。

I-130申請裡面提到我們必須提供共同居住的文件證明,這部分有點困難,因為我們沒有自己的房產或租賃協議。她媽媽可以為我寫信證明。我打電話給大使館,解釋我的情況,我能夠直接遞交領事館材料。我們之間有很多信息,照片以及家人來信,知道我們的關係和婚姻。此外,由於我們的孩子還沒有出生,我們沒有出生證明可以證明,我們希望我們的孩子出生在美國,而不是在這裡。

李律師回答:

婚姻綠卡案的關鍵在於是否存在真實婚姻,夫妻是否共同生活。就你而言,單單你是美國人,與你的未婚夫現在是丈夫在外國生活的事實就是一個有力的證據,證明你的婚姻是真實的。如果你已懷孕,你可以請醫生出示一封信,寫上你的預產期以及你丈夫有沒有在你的懷孕體檢期間陪同在場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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