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7年10月20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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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 1.

我為拿糧食券給了政府虛假信息,我丈夫申請綠卡會被拒嗎?


過去,我對丈夫的收入提供虛假報告、領了糧食券。我後來停止不再領了。我沒有因為給虛假信息,被捕或被罰。現在我想為丈夫申請綠卡,然後成為美國公民。想知道,他的申請過程會不會出問題?移民局會看到我們過去報的收入, 和領過糧食券嗎?我知道自己做錯了,並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

李律師答:

美國移民法針對的是誰做、誰受罰。如果你丈夫跟你報虛假信息領得糧食券沒有關係,他就不會被追究責任。因為他沒有糧食券相關的犯罪記錄,糧食券問題在申請綠卡過程中,可能不會被提出。


問答 2.

我母親入境的I-94小白卡已快過期,我是否仍有機會為她提交I-130親屬移民申請?


她有過好幾次入境記錄、都沒有任何問題,今年她來看望我,I-94已快過期。她已經退休、70歲,我想為她提交申請移民,轉換她的訪客身份。請問您有什麼最好的建議嗎?是先延長她訪客簽證的停留時間,以便有足夠的時間來處理她的合法身份,還是現在直接為她申請I-130也不會有問題。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母親已經年滿70歲,且身在美國,而你們倆都希望調整她的身份,那麼最好的做法就是在美國申請調整身份。若要如此,你不但要提交I-130的申請表,還要提交I-485調整身份表、和其它相關表格、文件及申請費。她是美國公民直系親屬的事實,讓她符合免除保持合法身份才可調整身份為永久居民的的要求。


問答 3.

過境/船員簽證(C1/D)

請問我符合申請取消移送出境令嗎?我持過境/船員簽證(C1/D)入境,然後結婚、在這已經住了9年。明年我在這就滿10年了。除了申請取消移送出境外(如果可以的話是明年),還有別的辦法能夠讓我調整身份嗎?

李律師答:

持過境/船員簽證(C1/D)來美的當事人,因為有明令禁止船員不得調整身份,所以你不符合申請取消移送出境令。如果你屬非船員的其他類別,只要你有父或母、配偶或子女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你就可以在十年結束時提交申請。你需要有十年持續居住美國、有良好的道德品格的證明,以及如果不給予你取消移送出境令,會給你符合資格親戚的生活帶來異常的、極端、不尋常的困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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