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7年9月22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問答 1.

此時更新達卡會被拒絕嗎?


我已過了一年沒有更新達卡(DACA,未成年入境者暫緩遣返)的工作許可證,此時更新會被拒絕嗎?

我沒有犯罪或任何壞記錄。我上班、而且在上學。

李律師答:

DACA于2017年9月5日被川普行政當局終止,但有一個限制性條款﹐即當事人在2017年 9月5日之前遞交第一次或更新的DACA和工作許可證的申請案可以繼續處理,而且如果他們的身份在2017年9月5日到2018年3月5日期間到期,可在2017年10月5日前遞交申請延期。 你看來似乎不符合這些類別,因此你此時申請DACA延期會被拒絕的。

問答 2.

我已懷孕﹐如何申請丈夫來美﹖


我在海外與外籍人士結婚,現在懷孕,我希望他能來美國陪我生子,也申請綠卡。我們在2014年11月14日結婚。我一直來來回回去看他。我沒有工作,他在經濟上給我提供支持。我想知道他來美和我在一起是否會被批准。

李律師答:

我假設你是美國公民或美國永久居民。你可以遞交I-130親屬移民表格為他提出申請,一旦獲得批准,他可以在美國大使館通過領事處理程序、做加移民簽證面談。關於經濟擔保問題,你需要填寫I-864經濟擔保書表格,但如果你沒有足夠的經濟擔保他,你可以請親戚或者朋友作為共同擔保人,填寫另一份I-864表格,保證你丈夫在這裡的時間,他或她會在經濟上支持你的丈夫。但我懷疑這份申請能在你生寶寶時及時完成。

問答 3.

面談前取消我的綠卡調整身份申請,會怎麼樣?

我是持F-1簽證的國際學生。我在佛羅里達大學開始攻讀博士學位,跟一個女孩約會了兩年半,直到我老闆搬到密西根大學,我也不得不轉到密西根大學。如果我想留下來,我只得放棄3年的工作,重新在實驗室開始。我和女友很相愛,當我離開佛羅里達之際,我的女友說,我們應該結婚,直到我完成學位前可以分居,然後再一起生活...我非常愛她,不能對她說不,即使我知道保持異地戀也很難。所以我們結婚了,並申請了綠卡。一個月前,我剛剛打完指紋,卻在同一時間遇到一個女孩,在兩個星期內墜入愛河…想把她從我腦海中抹去好難,幾乎無可奈何,我妻子也感到了,我們為此打得不可開交…該怎麼做?

李律師答:

看來你要做出選擇,要麼與你的妻子呆在一起、或許能獲得永久居留權;要麼與新戀人在一起。這個選擇,你必須遵從你心中的感受、自己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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