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7年8月4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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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 1.

前任僱主擬重新提交I-140幫我申請H-1B延期


我在2012年5月離開僱主A、返回馬來西亞,那時我的H-1B時間還剩下5個月。那時他們也為我提交了綠卡申請、並到了I-140階段,但因為我離開公司,他們就廢除/撤回了I-140(2012年8月被廢除)。我向美國移民局以收據編號查詢通知後,收到回覆說我的案件被拒,但移民局網站顯示批准被廢除。我離開了美國。現在前任僱主(僱主A)聯繫我,給我一個新的工作機會。我想因為我還沒完成六年,應該仍有配額,但不知道只有5個月還夠不夠?所以想請教是否可以根據舊的PERM勞工紙365天的規則,或重新提交那份已被廢除的I-140申請?

李律師答:

由於你的I-140職業移民申請已經被僱主撤回,且被美國移民局廢除,所以看來你不能通過重新提交已被廢除的I-140,或使用365天勞工紙規則為根據來申請H-1B工作簽證的延期。可能你得重頭再做一遍,尤其是依據勞工紙/I-140申請的規定,要求一份申請必須在勞工紙批准後的180天內提交,勞工紙才會繼續有效。極可能,這份勞工紙不能用在一份新的申請上。此外,也沒有重新開案的可能,因為動議必須在判決後的30天內提出,即使及時提交動議、也無法找出美國移民局在廢除你的案件犯了任何錯誤。

 

問答 2.

如何為丈夫申請公民身份


我和丈夫已經結婚3年,有一個孩子。我想幫他成為合法身份,但我不知道從哪裡開始。

李律師答:

從你的問題來看,我假設你是美國公民。如果是,且你的丈夫合法入境美國,沒有受到移民懲罰,如犯罪或欺詐,那麼你們可以向美國移民局提交文件,申請調整他為永久居民身份。基本的申請表格是由你簽名為他遞交I-130親屬移民的表格,由你丈夫簽名申請I-485調整他的永久居民身份。完整的表格和所需文件的清單以及郵寄地址,都可以在美移民局的官網uscis.gov查到。如果你丈夫非法入境美國,又不是245(i)條款的受益人,(245(i)條款允許無證移民在支付1,000美元罰金後調整身份,如果在2001年4月30日之前有人為他申請過勞工紙或移民簽證,並且在2000年12月21日身在美國),那麼你們可以考慮申請I-601A豁免。

首先你為他提交I-130親屬移民申請,獲批之後,他需要提交I-601A申請豁免在美非
法居留的時間。I-601A豁免的標準是如果他的申請被拒,會給你的生活造成極端困
苦。如果豁免獲得批准,你丈夫可安排回母國參與移民簽證面談,面談將會是常規
性的。在移民簽證被批准後,通常他可以在1-2月內返回美國。


問答 3.

我收到更新的OPT實習生身份後,請問怎樣獲得綠卡?

我單身、有接待管理學士學位。我朋友開了家小企業,是通過朋友申請綠卡,還是找公司能為我提交H1-B會更好?或者我成為朋友公司的投資者,以投資者申請綠卡。什麼是最好且合法的方式?

李律師答:

你列出的三個獲得綠卡的途徑,最好的可能是通過一家能為你申請H-1B的公司,之後由其贊助申請PERM勞工紙、I-140職業移民,然後調整身份或做領事程序拿移民簽證。朋友的小型創業公司多半會遇到不符合贊助綠卡移民標準的問題。如果你母國與美國有航運和商業條約,那麼在美投資可能會讓你獲得非移民簽證(E-2)。但是小規模的投資通常不能拿到綠卡。投資拿綠卡可通過EB-5計畫,目前要投資100萬美元,或在失業率高或遠離城市的地區50萬美元。(請注意,EB-5區域中心在許多情況下存在兩種50萬美元的投資,通過不公正的劃分區域項目,甚至可在富裕的城市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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