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7年5月5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問答 1.

可能通過程上庭早點拿到綠卡嗎?

他母親數年前為她孩子提出成為美國永久居民的申請。他聽說有新的移民法律允許當事人用訪問簽證去美,於是跟律師商量,支付4千美元,他上法庭申請綠卡。他被告知這個程序最長要6個月時間。我的問題是這是真的嗎?這個法律真的存在?如果我按照他說的那樣做,是否能真的拿到綠卡?這是否合法?

李律師答:

我知道沒有新的移民法,允許已經提交申請、身在美國境內的子女,就因為付費(給律師)在法庭上為綠卡辯護,而讓他們在移民類別中插隊排在前面。


問答 2.

美國公民的丈夫是夢想法案受益人,他可以成為綠卡居民嗎?


李律師答:

如果你丈夫合法進入美國,且沒有其它不良紀錄或不得入境的理由,那麼在你的贊助下,他理當可以調整為永久居民身份。如果是非法入境、但不在國安部(DHS)的訴訟裡,又可以有辦法拿到回美紙(Advance Parole)離境;那麼他回美國後可以被視為經過檢查並假釋入境美國,他就可能可以調整為永久居民身份。否則,他可能可以依I-601A豁免項目申請永久居民。此法需要你為他提交I-130直系親屬移民申請, I-130批准後,他可以提交I-601A豁免申請,以豁免「非法滯留一年、十年不得入境」的懲罰。如果通過,那麼接下來就是到回母國做移民簽證的面談。豁免是否能夠批准,取決於他得以證明:如果他的豁免申請被拒,你的生活將遭受極端困苦。

問答 3.

如何加快未婚子女的簽證申請?

未婚子女已經29歲了,在2011年通過持有綠卡的父母提交申請。

李律師答:

沒有什麼辦法可以加快21歲以上未婚子女的移民簽證申請。目前這類案件的排期情況是從遞交申請日起約等6到8年。除非子女有別的途徑移民來美,子女和父母都得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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