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7年3月10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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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 1.

請問讓我丈夫合法要多長時間?

我們已婚一年,育有一子。我們自2009年就彼此認識了。我丈夫沒有不良記錄,沒犯過罪,從2007年開始一直在美國,但他沒有持簽證入境。

李律師答:

你的答案取決於你的身份。如果你沒有身份,那麼你丈夫必須等到國會通過合法化的法案才行。如果你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那麼你可以用政府當局的I-601A豁免計劃,為他提交I-130親屬移民申請,等它獲批後,再提交I-601A解除非法居留豁免的申請,審核申請的這段時間他仍然可以呆在美國。

該申請是基於如果他未獲得豁免,會給你的生活造成極端困苦為由。豁免裁決結果會在你丈夫還在美國境內的時候就出來,然後你們可以按照結果,再決定是否繼續他的移民程序。如果他順利取得豁免,那麼他可以在他母國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進行移民簽證的面談。如你所說,你丈夫無不良記錄也沒犯過罪,但沒有持簽證入境,那麼他的面談可能像其它移民簽證面談一樣,因為I-601A豁免申請已免除他在美國非法居留的懲罰。這裡要提醒兩件事:這個程序是否會改變,得看川普總統是否想要動它;如果他有意為之,那麼他還要從國會獲得足夠投票才可以終止這一計劃。第二,I-601A只豁免非法居留這一項,不豁免其它不得再入境的懲罰範圍,如吸毒、酗酒、共產黨黨員或恐怖組織等。

問答 2.

我是合法居民,居住在海外。如果我去報稅,上面顯示我所有的收入都是在其他國家 賺取的,是否可能因此失去綠卡?


我成為合法居民已有5年了,從未報過稅。如果我現在遞交報稅,失去綠卡的機會有多少?

李律師答:

我相信你是把支付稅款和維持綠卡兩個概念搞混了。通過你的旅行存底和護照記錄,國土安全部(DHS)知道你離境有多長的時間。如果你呆在海外的時間超出規定,不管你是否有納過稅,可能會導致你失去綠卡。作為美國永久居民,你有義務就你的全球收入報稅。從移民角度來看,我認為最大的傷害是申請免除申報國外收入,在報稅單上稱自己是這個國家的非居民。

問答 3.

已過期的H1-B工作簽證可以重新恢復嗎?

我從2009年1月到2013年1月在美國工作,然後返回印度攻讀碩士。我的簽證在2013年10月過期。因為我沒有充分使用簽證,請問是否有辦法重新恢復簽證?如何可以,請問要怎麼做?我聽說不受名額限制類別(Cap Exempt),適用于我嗎?

李律師答:

就你的情況,如果你希望使用剩餘兩年的H-1B資格,看來你不受名額限制。但你需要重新再走一遍H-1B程序。唯一區別是在你不必以H-1B抽籤的方式來確定資格,等你有合適的工作後,你可以在任何時間遞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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