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7年2月17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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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 1.

丈夫的僱主撤回H-1B工作簽證,配偶的H-4簽證申請工作許可證可以獲得通過嗎?

我丈夫在7月15日丟了工作,但9月18日收到他I-140職業移民申請的批准單,是為他遞交H-1B申請的同一僱主。但是,他們已經撤回了他的H-1B工作簽證,於9月23日正撤銷。基於他的I-140被通過的事實,請問我是否仍然可以遞交工作許可證申請?

李律師答:

H-4 工作許可證是靠你丈夫保持他的H-1B身份。作為家屬,你不能行使比你丈夫更多的權利。你和丈夫應當把精力放到儘快找到另一份H-1B的職位,讓那位僱主為他提交新的H-1B申請。

問答 2.

非法外籍人士可以登記兵役,成為公民嗎?


無證移民或非法外籍人士入境沒有經過檢查(Entry Without Inspection,簡稱EWI),可以登記兵役,成為公民嗎?

李律師答:

目前,美國軍隊甄選申請人,一般不允許無證移民加入。因為在登記入伍時說謊,那些要申請入籍時會有麻煩。判例法對違反入伍條例、但榮譽服役的人士的入籍資格有分歧,建議如果不法入伍是因為無知而非欺詐,那麼也許可以授予公民。但是,請注意,所有人除了非移民簽證者,包括無證移民,都有義務登記兵役。對不可能服兵役的人要登記兵役看起來奇怪,但這是國家的法律。如果發生一個嚴重戰爭,美國可能沒什麼選擇,到時可能要求無證移民服役。

問答 3.

申請免除英語考試的標準

我母親已是永久居民12年,現在76歲了。如果她申請入籍,可以免用英文考試嗎?

李律師答:

不幸的是,你母親不符合免英語考試的條件。那只針對至少55歲, 並已持綠卡15年,或50歲持綠卡20年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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