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世界周刊2016年11月6日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問答 1.

婚姻綠卡 逾期居留要申請I-601A豁免

一遊客問:

我兩年前持旅遊簽證來到美國,六個月的簽證到期後一直逾期留在美國。我認識了美國男友,我和男友是認真的,打算下個月在所有家人面前,在芝加哥舉行一場盛大的婚禮。我的問題是,我該怎樣做才能使我的身份合法化?

李律師答:

如果你的男朋友是美國公民,你們一結婚你就可以開始進行你的移民程序。因為你是持旅遊簽證來到美國,你可以不離開,在美國調整永久居民的身分。你丈夫可以為你遞交I-130親屬移民申請,並同時遞交I-485永久居民身分調整的申請。這兩分主要表格以及其他文件要遞交到移民局在芝加哥的郵箱地址。如果你男朋友不是美國公民,只是永久居民,這個程序就不一樣了,除非你等他成為美國公民。

你已經在美國逾期居留超過合法期限,作為永久居民的妻子不被允許在美國調整身分,你可能要申請I-601A豁免,這是針對如果在美國非法居留超過一年會受到十年不得入境美國懲罰的豁免。 I-601A豁免在2013年開始施行,允許申請者在離境美國前往祖國的使領館進行簽證面談前取得臨時豁免,豁免因在美國非法居留而禁止入境。這項豁免的批准是建立在如果你永遠離開這個國家,將會給你的丈夫帶來極度痛苦的基礎之上。 I-601A的好處是你可以在美國就知道結果,然後再決定是否前往祖國的美國領事館進行移民面談。


問答 2.

若J-1簽證不受兩年條件限制 與公民結婚可調整身分

一美國公民問:

我的未婚夫持J-1簽證,在美國一家公司工作,簽證將於11月底到期。我是美國公民,但問題是我能否為他辦理身分,也並不知道我們能否住在一起,因為他告訴我他的公司要求他必須住在公司的宿舍,並且不允許搬出去另外租房。對我們來說,最好的解決方法是什麼?在J-1 到期以後他應該做什麼?

李律師答:

如果你們結了婚,你可以為他申請永久居民身分,只要他的J-1簽證不受須回海外居住兩年條件的限制。假設他不是持有這種類型的J簽證,你可以與他結婚並且提交外籍親屬的I-130申請,同時向美國移民局申請I-485調整為永久居民身分。這些表格可在移民局網址uscis.gov看到。如果受此限制,那他必須先解除限制才能申請調整身分為永久居民。

在證實你們的婚姻為真實婚姻時,你們必須住在一起。但是你們如果有其他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是你們是真實婚姻並且你們把自己當做丈夫和妻子,對外也是如此宣稱。 如果證實公司的政策規定他必須住在公司的宿舍,而不能和你住在一起,美國移民局可以不計較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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