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6年7月8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H-1B簽證持有人可以在美國擁有網站嗎?

我目前全職工作,是H-1B簽證持有者。我想創建一個商務平台網站,作為個人或與一位美國公民共同創建。網站將是免費的,目前不會有任何收入或欠債。我想開發和運營網站,銷售和管理都用業餘時間來做,不收薪資或分紅。我想知道這是否會違法。如果網站運作得很順利,我可以把它變成營利、並維持所有人身份而不違反法律?

李律師答:

H-1B簽證持有人可以建立網站並擁有它,只要沒有收入即可。如果它變成商業性質,那麼就不再是嗜好,你從事這份工作、獲取收入,可能會被視為違法。在那點上,你可以將管理移交給合作夥伴或僱用的經理。你只能是被動的投資者,僅收取股利,可能就沒事。


問答 2.

工作時把社安號說錯一個號碼,我會被遞解嗎?

李律師答:

一旦你有合法的工作權利,社安號上的數字出錯是不會導致被遞解出境的。你給的號碼和社安卡上的不同,你應該跟工作地方更正。如果社安卡本身的號碼是錯的,最好回社會安全局,要求改正。當然這些都是假定你是依法拿到的社安號。


問答 3.

I-485調整身份表格


我請一位律師幫助填寫I-485申請調整身份的表格。我給她她要求的所有文件。現在,我收到國安局發來的信拒絕我的申請,因為沒有擔保人(我的美國公民丈夫)的財務擔保。信上這麼寫著:「鑑於你只提交部份回應,要求以提交的記錄作決定」。還表示,「此判決不能上訴。但是,如果你被放入驅逐出境程序中,你可以在移民法官面前、重新申請這項程序。」
  
我不相信這名律師,同時也很難再請另一名律師再次支付所有費用。我給了那位律師移民局要求的所有文件,但看來像是她沒有全部遞交上去,要麼就是移民局沒有看到。

李律師答:

很難弄清楚造成這種情況究竟是誰的錯,但看來,你收到I-485拒絕信是只給移民局部份回應。你不妨重新提出申請,確保經濟擔保的完整文件與其它要求的材料都在一起,例如簽字並正確填寫經濟擔保書,以及其它一般文檔,例如工作證明信、最近的工資證明、銀行證明以及近3年的報稅單。

問答 4.

K-1未婚妻簽證的問題

2個月前,我為在海外的未婚妻申請簽證,移民局通過我們的案子,現在轉到全國簽證中心(NVC)。除了收入部份,我相信其他都沒有問題。從2013年11月起我是學生,一直是兼職工作。我的收入沒有達到貧窮底線的要求標準,但是我找到一位收入高的朋友,願意當我們的經濟擔保人。在全國簽證中心處理過程中,我們會遇到甚麼問題呢?

李律師答:

全國簽證中心不會處理K-1未婚妻簽證案件。處理程序是在美國駐當地領事館或大使館的移民簽證處。領館官員會給你未婚妻一份檢查清單,說明需要甚麼樣的文件,經濟擔保是其中一項。大多數未婚妻申請的主要事項是向領事館或大使館官員證明你們之間關係的真實性。所以我建議你未婚妻在面談時儘可能多攜帶這類證明,如你們之間密切聯絡的情況,包括照片、電子郵件、信件或其它形式的信函或電話帳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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