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6年5月13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我的丈夫忘了重新申請綠卡(與美國公民結婚, 2年要重新申請)

現在綠卡已過期。我們應該做甚麼?

李律師答:

我假設你的丈夫忘了I-751解除有條件綠卡轉正式綠卡的申請,因為他是通過跟你的婚姻而獲得的有條件的居民身份。現在,他應當遞交I-751,然後附上解釋,為甚麼他沒有及時遞交。美國移民局可以接受或不接受你的解釋。如果解釋沒有被接受,他會被轉到移民法庭,在那他能申請重新裁決他的I-751申請。

問答 2.

I-485調整綠卡身份被拒,怎麼辦?

被拒的原因是沒有提交補充文件。但是我們沒有收到信。我有兒子申請I-130的批准單。顯示拒絕信的郵戳是4月7日, 我在2016年4月11日收到。

李律師答:

如果拒絕信是移民局服務中心發出的,你可以撥打移民局的全國客戶服務中心電話,說你從來沒有收到補材料的信。如果拒絕信是從當地的移民局辦公室發出的,你可以跟辦公室預約infopass,然後說明情況。希望你能從全國客戶服務中心或當地的移民辦公室獲得補救方式。如果沒得補救,你可以考慮重新提交I-485。


問答 3.

丈夫有對12歲以下兒童性侵犯的記錄

離開有性侵犯記錄緩期15年的丈夫,會令我失去綠卡嗎?

李律師答:

這不會成為讓你失去綠卡的理由。并不是說你跟一個名聲不好的人在一起,就會讓你失去綠卡。它取決於你自己是否做了甚麼。比如,如果你是假結婚而獲得綠卡,為了另一個人而離開你丈夫,一旦你因為假結婚被舉報給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那可能會對你的移民身份有影響。除此之外,這些行為不至於到讓國安局決定採取行動、取消某人綠卡的程度。

問答 4.

永久居民14年後才要申請公民,但在國外工作

如果我有綠卡,為一家美國公司在國外工作,請問能讓我獲得美國國籍的最快方法是甚麼?我已持有美國綠卡14年,不停地在境外出差,因此沒有達到5年內有2.5年呆 在美國境內的條件。我為美國一家大型的諮詢公司工作,分配到中東工作至今已經有3年。我想知道我這種情況下,獲得美國公民身份的最快途徑,無論是通過法律制度,或者按要求需要最少多少時間呆在美國?我想瞭解我有什麼選擇,可以立即行動。
  
李律師答:

你一直為美國公司在國外工作,所以這些年可以一直保持永久居留權,但是這工作不能算成你實際呆在美國的天數。當你達到2年半的實際天數,你就可以提交申請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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