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5年9月4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配偶能從奧巴馬新政獲益嗎?

我丈夫已有透過我拿簽證的案子。但他必須離境,回家鄉面談才行。請問他能從奧巴馬的新政中受益,留在美國,等待面談嗎?

李律師答:

奧巴馬的新政中沒有考慮這種讓你丈夫留在美國面談的情況。現有法律框架下,他不能這樣做。奧巴馬總統的擴大I-601A豁免計劃,即除美國公民的配偶、父母和子女的申請人外,將擴大申請人的類別,讓他們可留在美國境內等待豁免結果 (而不是在境外申請、移民簽證被拒後,基于符合條件的親屬離境會造成家屬困難的情況,再申請I-601豁免),然後再決定是否回海外做領事館面談。例如,你僅有綠卡,只要這個奧巴馬新政的規則一實施, 你丈夫可利用奧巴馬新政來申請I-601A豁免。



問答 2.

移民入籍

我嫁給美國公民,如果我滿足在美國3年內呆滿18個月,其中有一年2次離開美國,每次4個月。我是否可以在4年後而不是3年,申請公民?我可以隨時申請嗎?規則究竟是什麼?

李律師答:

通過婚姻入籍的規定只考慮提交入籍申請前三年的時間。這三年期間,申請人必須至少有18個月的時間人身美國,才有資格申請。


問答 3.

申請綠卡前,是否應該更新護照?


我去年12月拿到一年為期的學生簽證。我丈夫會在九月開始為我申請。我的護照到期時間是2015年10月。我是否應該在他辦理申請前,更新護照?還有,學生簽證上面的名字是隨父姓,在我拿到夫姓的新護照之後,是否需要立即更新它?

李律師答:

我假設你的丈夫是美國公民或者永久居民,想為你申請綠卡。如果是這樣,你的護照上是父姓還是夫姓對申請綠卡都沒關係。您可以在申請綠卡的移民文件上使用夫姓,即使護照上是父姓。在他為你提交申請之前,沒有必要更新你的護照。即使你結婚了,你的父姓學生簽證仍然有效。您可以出示結婚證明,證明夫姓。

問答 4.

我是否需要再次打指模?


申請I-485時,我已打過指模。現在我收到申請回美證I-131的I-797通知。請問我要再次打指模嗎?

李律師答:

你要不要再次打指模取決于I-485申請需要處理的時間長短。指紋在15個月以內有效。如果超過這個日期,美國移民局可能會(也可能不會)要求你再次打指模,這取決于移民局是否愿意採用舊的指模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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