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5年8月23日 問答

問答 1. 2. 3.


問答 1.

政庇被拒 影響親屬移民受益人

一位母親問:

我有兩名子女。女兒是美國公民,兒子自2007年起持學生簽證(F-1)在美國念書。他從來沒有離開過美國。我於2008年以B2簽證來美國探望兒子,允許停留180天。180天後,我申請了政治庇護。我上移民法庭的日期安排在2016年。我不知道會輸或贏。如果我的案子贏了﹐聽說可以包括兒子。因為我遞交政庇申請時,我兒子子只有19歲。我的說法是正確的嗎?

我女兒已為我兒子遞交移民文件,但他必須等12年。這份申請是否會影響我兒子未來的工作簽證,轉學生簽證或勞工紙的申請?

李律師答﹕

看來,妳得選擇要往哪個方向走,繼續做妳的庇護申請,或由女兒申請妳。由於妳的政治庇護案不確定,若被移民法庭拒絕﹐會損害女兒為妳申請調整為永久居民身分的案件,妳可能要選女兒的申請案。妳說如果政庇申請贏了﹐兒子能受益﹐是正確的。至於女兒已經為妳兒子提出F-4兄弟姐妹類別的申請,這類申請不會影響他的工作簽證或勞工紙認證,但可能會影響學生簽證轉換﹐然而這是不太可能的。F-1學生應該無移民的意圖,但因完成該過程所需的時間太長,減少了移民傾向的因素。



問答 2.

移民排期到前 不需交簽證費

一位妹妹問:我十多年前申請我哥哥拿綠卡。目前,案件在全國簽證中心。兩個月前我付了經濟擔保費(AOS)並上網完成了DS-261表。網上顯示移民簽證費(IV)還沒有發出,所以我不能幫哥哥支付。我已經填寫了經濟擔保書(I-864)的文件和財務證據,但找不到要如何上網遞交。我發電郵並打電話給全國簽證中心,但沒有得到任何回應。請問:

我要如何上網繳I-864表?什麼時候我可以上網支付移民簽證費?當我申請哥哥時,他沒有子女。他現在有兩個孩子。目前他的案件仍然只列出我哥哥和他妻子的名字。何時要加入他的子女呢?一旦我付了移民簽證費,我們是否要把所有文件放在一個大信封內郵寄給全國簽證中心呢?一旦費用及文件發送後,我們什麼時候可以在台灣面談?

李律師答﹕

台灣申請人的I-864表必須郵寄到全國簽證中心。一旦中心說可繳費﹐你只可以上網支付。簽證中心通常會在優先日期快排到時﹐才會通知繳費。要加入子女,你可以通知簽證中心他有子女﹐並附上他子女的護照影本及出生證。之後你需要為他子女及他們的父母支付移民簽證費。

台灣可以用郵件或電子方式支付移民簽證費。如果你上網付費,你可在網上取得收據﹐及填寫DS-260表。之後,你可以郵寄所有文件,包括I-864經濟擔保書和DS-260確認單,放在一個大信封裡寄給全國簽證中心。

中心收到所有的費用和文件,如果優先日期已經排到﹐目前要花大約90天到120天的時間審理然後安排在海外面談。如果排期還沒到,你哥哥和他的家人要等待,直到排到後才會被安排去美國在台協會面談。

問答 3.

持綠卡 避免長期海外停留

一位綠卡持有人問:

我有綠卡,但去年一年我不在美國,我可以用綠卡入境美國嗎?

李律師答:

綠卡持有人,一般在離境一年內允許持綠卡返回。但若常在海外長期停留6到12個月,可能會有麻煩。但若只有一趟在海外不到一年的時間,一般也不會造成太大的麻煩,雖然海關官員會問綠卡持有人在美國之外停留那麼久的原因。許多情況下,官員會給予警告,並在當事人的護照上加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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