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5年8月14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收到H-1B撤銷意向通知後離境還能回來嗎?

問:我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了7年。對於一項過期的申請,我公司收到了撤銷意向通知書(NOIR)。公司移民團隊就相關撤銷細節給移民局作出了回復,目前移民局還在審查當中。我目前的申請和簽證有效期至2016年12月,我需要在2015年8月回一趟祖國,我出行應該沒事吧?在我的NOIR回復還在審查期間,我返回美國會有問題嗎?

李律師:

如果你目前有一個未過期的申請和簽證有效期至2016年12月,我假設你在撤銷意向通知書的回復中注明了你當前的合法身份這個事實,在你的NOIR回復還在審查期間你返回美國應該沒有問題。



問答 2.

國籍排期問題

問:我出生在尼泊爾,但我的家人后來搬到了印度。我的I-140職業移民申請已經獲得批准。我可以使用尼泊爾的國籍申請I-485身份調整嗎?如果可以,能否告訴我除了出生證明我還需要什麼?

李律師:

美國移民案件對于國家的排期是以出生國為基礎,而不是國籍。你出生在尼泊爾,你的情況就屬於尼泊爾的配額,而不是印度。出生證明必須有出生日期,出生國,出生地和父母的姓名。出生證明應該在出生一年之內登記注冊。否則的話,可能需要出生的次級證明,比如過去學校的教育證書,或者熟悉你的出生情況的人的聲明書。下面是從尼泊爾外交事務手冊上摘錄下來,美國國務院和移民局都可以接受的文件:

出生證明:有。出生報告是自願性的,並且記錄沒有規範。最好的證據是一份由申請人出生地的村委會書記或者鎮長頒發的印有橡膠印章的打印或手寫的書信。如果孩子出生在醫院,醫院的出生證明可根據要求頒發,但這個文件通常只記錄出生日期、孩子的性別、孩子父母的名字,孩子的名字有時沒有。從1977年4月13日開始,尼泊爾政府首次在尼泊爾的十個區要求出生證由本地專科住院醫師登記辦公室頒發。

問答 3.

K-1簽證和未婚夫簽證的區別


問:K-1簽證和未婚夫簽證有什麼區別?

李律師:

K-1簽證和未婚夫簽證沒有任何區別,它們是一樣的。一旦持K- 1簽證進入美國,未婚夫和美國公民必須在90天內結婚。婚後可以向移民局申請調整身份為永久居民。

問答 4.

擔保人的收入問題


問:一個離異單身擔保人必須有多少錢的收入才能支持兩個外籍人士移民到美國?

李律師:

如果離異單身擔保人沒有其他人需要供養,支持兩個外籍人士的貧窮線為每年25,112美元的收入。擔保人有他人需要供養的情況下,每年需為每個供養人額外增加5,200美元的收入才能達到所要求的水平。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2003-2015 年李亞倫律師事務所 版權所有

 

 
 
 

  李律師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