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5年8月9日 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移民申請取消 B2簽證仍可能被拒

一位母親問:

我是美國公民﹐幾年前就為女兒遞交移民的申請文件。我女兒是單身母親﹐有一個十歲的女兒。她的優先日期將在2015年9月排到。我女兒還沒有決定是否要移民。她想先來美國看一看。不幸的是,她已申請兩次B-2簽證,但都被拒。我是否需要取消我為她的申請,她的B-2簽證才會批准?如果她和她的女兒一起申請B-2﹐是否會容易獲得B-2簽證?

李律師答:

也許最好的解決方案是﹐女兒排期排到時再次去嘗試一下B-2簽證。如果仍然被拒,就移民到美國,如果她不喜歡這裡﹐再放棄她的居留身分。請注意,第三次再嘗試B-2簽證﹐被拒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她已經被拒了兩次B-2簽證,即使她和女兒一起申請﹐也不容易獲得。為了讓她的B-2簽證獲得批准﹐你想取消你為她的移民申請,這仍有問題,因為盡管她的移民簽證申請已被取消﹐領事官員仍然可能拒絕她的B-2簽證。



問答 2.

過去有H1B 再申請免配額

一位員工問﹕

我於2008年來美國﹐2010年改變身分為H-1B﹐直到2012年回中國為止。現在有一位雇主願意雇用我在美國就業。我必須申請2016年4月的H-1B抽籤配額嗎?還是我不用申請新配額,因為我以前已有過H-1B﹐而且沒有用滿六年?

李律師答:

根據你所描述的情況,如果你申請一份新的H-1B﹐你免配額。當然,你過去的H-1B身分時間將從你允許的H-1B六年期間中扣除。



問答 3.

申請案皆獨立 無法合併

孫先生問:

2010年我的美國公民兒子在羅德島為我的未婚成年女兒申請F-4類別的移民簽證。2013年,我以綠卡持有者身分,在紐約為女兒申請了F-2B類別。我了解我兒子的申請,她要等12年,我的要等七年。我為女兒的申請是兒子申請三年後才遞交的。我女兒可以把這兩份申請的等待期合併嗎?

李律師答:雖然每個人都希望能把案子合併﹐來挑早一點的優先日期,不幸的是現在沒有這種法律。對美國政府而言,每一份案子都是獨立的,自己走自己的路。這兩個獨立案件無法合併。

問答 4.

移民收據遺失 仍可尋回號碼

一位讀者問:

因搬家﹐我的收據通知單丟了。沒有收據號碼,我無法查案情。要如何才能得到收據號碼呢?

李律師答:

你應該打電話去1-800-375-5283的全國客戶服務中心﹐和美國移民局官員說此事。如果你的英文不好,你應該找一位會講英文的朋友,和你一起打電話。你應該把所有的資格准備好﹐告訴移民局官員,包括你的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國、申請的類型、何時遞交等。這樣,移民局官員也許能夠找到你的收據號碼,並告訴你案情現況。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2003-2015 年李亞倫律師事務所 版權所有

 

 
 
 

  李律師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