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5年5月10日 問答

問答 1. 2.


問答 1.

等待工作許可期間 不可換雇主

一加拿大居民問﹕

我來自加拿大持TN身分為甲公司工作。我剛與美國公民結婚,將遞交調整為永久居留身分及工作許可證(EAD)的文件。我知道工作許可證的處理時間約90天。乙公司有意雇我並要我立即開始上班。我可以把我的TN身分轉到新公司、或在工作許可證的審核期間為新公司工作嗎?

李亞倫律師答﹕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不允許工作許可證還懸而未決的申請人工作﹐要等到批准後才行。新公司為你申請另一個TN簽証﹐似乎不合適﹐因為TN需要你沒有移民傾向。如果知道你已經與美國公民結婚,那這可能是他們拒絕你新TN的理由。最好的方式是你盡快遞交你的綠卡和工作許可證的申請文件,並繼續在原來的公司工作,直到工作許可證批准為止。請理解,你申請調整身分,即使公司現在要求你去海外出差﹐也不能離境,除非你有回美紙。

問答 2.

OPT有效期換工作 不影響H1B申請

一位實習生問﹕ 

我以實習生身分在甲公司工作,但另一家乙公司剛在4月為我遞交了H-1B工作簽證的申請。這家公司現在要我立即開始為他們工作。我在申請H-1B的時候,所有的證據都是我為甲公司工作。現在把OPT轉到乙公司﹐我的H-1B申請會不會有問題?

李亞倫律師答﹕ 

我假設你的新雇主為你申請H-1B的配額。如果你被抽中,且H-1B獲得批准,你的OPT延長至9月30日。若把OPT轉到新雇主,只要它仍然在有效期,且在你學習領域內﹐我看不會有問題的。變換工作,你應當向指定學校的人員報備,以便他們更新你的I-20入學許可。


問答 3.

全家移民後離婚 不影響綠卡

一位妻子問﹕ 

透過我丈夫的工作關係﹐我們全家剛移民到美國。我們的婚姻一直有困難,現在很快要離婚。這會影響我的綠卡嗎?

李亞倫律師答﹕

你在這個時候離婚不會影響你的移民身分。你因為家屬關係收到永久居留權,你和丈夫的婚姻關系沒有欺詐的嫌疑。所以,不會危及你的綠卡身分。



問答 4.

非緊急理由難以人道主義申請回美紙

 

一位兒子問﹕ 

2013年我的幼年來美暫緩遞解(DACA)案獲得批准。我想知道是否可以拿到回美紙﹐回中國廣東給父親掃墓。我五歲時與母親來到這美,從那時起就沒有見過我的父親。他去年去世了。這是否符合申請回美紙的人道主義理由?

李亞倫律師答﹕ 

幼年來美暫緩遞解持有人申請回美紙的標準是,必須與人道主義、學校或事業相關。你這裡描述的情況看來不在移民局設想的緊急類型狀況內﹐通常被視為人道主義的情況﹐比如探望病重或因嚴重疾病瀕臨死亡的近親﹐並需適當的醫療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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