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5年4月24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隱瞞婚史如何更正


問:我丈夫是2011年入籍美國的,我是烏克蘭籍,持F-1學生簽證。我們最近結了婚,正計劃在移民律師的幫助下申請親屬移民調整身份。但是現在有一個危險的問題,他在申請綠卡和入籍的時候沒有透漏他先前的結婚,他他那樣做,是無意的,沒有意識到欺瞞的嚴重性。他的欺瞞並不是關鍵性的,因為他是透過媽媽得到的綠卡而不是透過結婚,他媽媽抽中了抽籤綠卡。他的美國公民身份是拿到綠卡5年後申請的。

因此他的婚姻狀況在他申請綠卡和入籍都不是重要的關鍵。我們清楚美國移民局把說謊的問題看的非常嚴重,我丈夫想為他原先的欺瞞道歉並改正錯誤。希望您能給我們意見,在這種情況下,改正我們的情況有可能嗎?除聘用律師外我們還應該怎麼做?

李律師:

美國移民局要取消你丈夫的公民身份,需要證明他的欺瞞在申請時是關鍵性的。據你的陳述,你認為他的欺瞞對他得到綠卡不是關鍵性的,因他透過媽媽抽籤綠卡才得到綠卡。你還提到,他在申請綠卡的時候並沒有透漏過他曾經結婚的信息。

請注意,通過父母移民美國的受撫養的子女必須小於21歲及未婚。你沒有提到,他在移民美國的時候是否已經離婚。即使已經離婚,也要看他當時離婚是真實的,還是為了跟隨媽媽拿身份而離的。這些就是你和你丈夫要考慮的因素。


問答 2.

國際學生申請工作許可

問:我已經拿到了本科學位,現在是在讀研究生。請問,國際學生的OPT實習身份結束後怎麼申請工作許可?

李律師:

當你結束研究生課程後,你有資格申請另一個OPT實習期。如果你想在這之前就工作,可以和學校的指定校方負責人商量,看能否讓學校為你提供課程實習的機會。



問答 3.

有自己的公司申請工作簽證


問:我仍正在為已幫我遞交H-1B工作簽證的雇主工作。我把所有的工作都外包給海外公司,錢都是直接打到我的銀行帳戶。實質上,我開了一家有限公司並把工作外包了出去。我符合H-1B的規定嗎?在遞交I-485表格申請綠卡的時候會不會有問題?

李律師:

H-1B工作簽證預想的條件是,一個申請人在美國的一個專業的職位上為一個雇主工作。據你的陳述,你的工作都外包出去了,所以並不份符合這個條件。如果在你申請I-485期間被發現,就有可能涉及沒有保持身份,和不實的陳述。

問答 4.

女兒犯罪父母會被驅逐嗎?


問:父母是英國公民,帶著女兒在美國居住。現在女兒已經是成人了,且兩次因為持有毒品(古柯鹼)重罪而被捕。我知道女兒已經是成年人,有可能被驅逐出境,但是她的父母會因為與她而被驅逐出境麼?

李律師:

美國的移民法,並不會因為孩子的罪行而懲罰父母。你們不會因為你們女兒的行為而遭到驅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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