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5年2月20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用回美紙入境美國是否有風險


問:我是持未婚妻簽證來美的,並在入境後90天之內和美國公民結婚,所有的步驟都是按照規定辦理的。我正在等待I-485申請的批准。由於我的家人計劃進行手術治療,我想回家兩個星期探望家人。我的丈夫這次不打算同我一起回去,我已經申請到了回美紙,用這個回美紙再次入境會有什麼風險麼?

李律師:

在你的案例中,因為你已經得到回美紙,所以不存在任何附加的風險。據你提供的信息顯示,你的回美紙是合法獲得的,你離開美國的時間也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你丈夫也無需和你一同回去。




問答 2.

逾期居留是否可以調整身份

問:我丈夫是加拿大出生的公民,我是美國出生的公民,我們2013年2月在紐約市結婚。他是2012年12月開始呆在美國的,已逾期居留。我直到現在才負擔得起為他提交調整身份的申請。但是在提交之前,我想確認他的申請是否會因為逾期居留而被拒絕?能有什麼辦法避免被拒?例如申請臨時豁免之類的?我非常愛他,不想離開他,也不想讓他受處罰。

李律師:

逾期居留不會成為美國公民為配偶申請身份的障礙。你丈夫的潛在問題是,他能不能夠提供他合法入境的證明。他可以查看護照,看看2012年12月入境時是否有海關的入境章。如果沒有,他就需要找合法入境的所有證據﹐包括自己寫一封信,解釋他是如何入境的,並盡可能提供所有材料來證明當時的情況。



問答 3.

申請非法入境豁免


問:我是英國人,在美國唸書。我丈夫是墨西哥籍,他去美國使館申請旅遊簽證來美看我。由於他在8年前曾經試圖非法入境美國被抓並遞解,美國使館說他必須請一個律師為他申請豁免。他應該怎麼開始這個程序?申請豁免需要多長的時間?

李律師:

你丈夫被美國使館拒簽後,可以根據使館能夠接受的方式,讓他的律師為他申請入境美國的臨時許可。被美國遞解或驅逐離境後,一般都是填寫I-212表格重新申請入境。如果使館同意,會建議國安局的入境評估辦公室給予正面判決,是否批准則由國安局決定。評估考慮的因素主要是他入境的目的,如果批准,是否損害美國國家利益或者危害公眾安全。


問答 4.

我兄弟可以為我妻子擔保麼﹖


問:我為妻子申請了I-130親屬移民,現在正處于經濟擔保階段。我的兄弟是否可以為我妻子做經濟擔保?

李律師:

只要你的兄弟是美國公民或者是綠卡持有者並具有足夠的資金,他可以填寫I-864表格成為共同經濟擔保人。當然,你是主要的經濟擔保人,有義務填寫遞交一份I-864表格。你的兄弟要另外填寫一份,作為副擔保人,以確保你的妻子不會成為美國政府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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