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5年1月9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服刑後被驅逐出境,可否再次申請簽證


問:我曾經持有非移民簽證,因為販毒而坐了30個月的監獄,服刑結束後就被驅逐出境。請問我是否可以獲得另一個非移民簽證?

李律師:

你可以申請一個非移民簽證,會被拒絕,然後再申請非移民豁免來美國。豁免能否得到批准則由美國領事館和移民局共同決定。判斷依據的條件主要是申請入境的理由,申請人曾經被禁止入境的原因,以及是否會對美國公民和國家的安全造成威脅。


問答 2.

女朋友非法滯留自動離境後,可否再次申請入境?

問:我女朋友身份過期後帶著我們的女兒去了哥倫比亞。已經過了三年,我怎麼能把她們帶回美國?我和女兒都是美國公民,我女朋友持簽證來美,在這裡待的時間超過了6個月,她在這裡待了6年以後自動離境的,現在她想帶著女兒回來。

李律師:

你的女朋友在美國居留6年後自動離境,因她在此逾期居留超過一年﹐將受到10年不准再入境的懲罰。如果她有資格﹐譬如她有公民或綠卡身份的配偶或父母﹐她只能申請以他們生活極困難理由的豁免。所以,如果你決定與她結婚,那她就能以你未婚妻或者妻子的身份申請。



問答 3.

如何為繼子申請身份


問:請問為繼子申請身份的過程中,他是否需要繼續上學?我是美國公民,我同另一個國家的女子結婚了,她己移民,現在擁有合法的居留身份。我妻子有一個兒子,由於經濟上的原因,我先前無法同時為他申請合法的居留權。他現在16週歲,剛剛結束了在美國的學習。一位律師曾經告訴我們,如果我繼子想要和他母親一起申請身份,他就必須上學。現在妻子申請過程已經結束,得到了居留身份,她兒子卻沒有得到。我的問題是,我是否現在能為他申請綠卡,他能不能不用再上學了?

李律師:

我對你先前得到的建議感到非常的困惑,除非還有什麼你沒有提到的其他原因。因為美國公民有權申請配偶的子女為自己的繼子、繼女,條件就是這位美國公民與配偶結婚時,配偶的孩子未滿18歲。只要這個孩子合法入境美國,你就可以為他申請I-130親屬移民,而且他可以透過I-485表格申請調整身份。


問答 4.

F-2親屬簽證如何轉換身份

問:我持F-2學生親屬簽證,我的妻子持F-1學生簽證,我們都是2008年得到簽證的。我妻子去年得到了博士學位,並且延長了她的簽證。由於她在哈佛學院做研究工作,現在她又得到了實習簽證(OPT)。我們的兩個孩子都是在美國出生的。我通過了美國牙醫考試1和2的部分。我怎麼樣能轉換身份?

李律師:

若你有資格轉換成其他身份, 轉換身份需要遞交I-539表格,所需申請費用是290美元。H-1B專業人士工作簽證目前沒有配額,除非你為高等教育機構工作,或為與高等教育機構有密切聯繫的非盈利機構工作,或為政府研究機構、非營利的研究機構工作。其他的H-1B簽證(有配額限制者),可在2015年4月1日遞交申請,2015年10月1日開始工作。你也許可以轉換為J-1交換學者簽證,條件是贊助機構有資格簽
發DS-2019接受表格(許多贊助機構對在美國轉換身份有所限制)。必須注意的是,許多J-1項目有要求申請人回國服務兩年的條款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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