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4年9月12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偷渡並與美國公民結婚

問:我逾期居留美國11個月,然後自動離境。如果我非法偷渡入境並和美國公民結婚,是不是有可能獲得綠卡?

李律師:

偷渡入境的問題在于,你不可以在美國調整身份為永久居民,除非你受到245(i) 的福利。符合245(i)的人即使是非法偷渡來美國的,也可以在交罰款以後調整身份,前提是2001年4月30日之前有人為他提交了勞工紙或I-130親屬移民申請。而且你也要知道,因為你逾期居留11個月,從你離境那天算,你在3年內不能入境。


問答 2.

H-1B簽證持有人開分公司

問:持H-1B簽證的人在外國擁有一家公司,并且是公司的唯一所有人,請問是否可以在美國開分公司。他會請一個美國公民擔任首席執行官(CEO),持工作簽證的配偶會擔任經理/人事主管,來負責公司的運營。

李律師:

持H-1B簽證的人可以成為美國公司的投資人,但是他(她)不可以參與業務運營,因為這屬于未經授權的工作。如果你完全放手,只是坐收紅利,應該沒有問題。但如果你是實際運營業務的人,而只雇用CEO和經理/人事主管,那將會被視為是非法工作。



問答 3.

雇主需要負擔PERM申請費用


問:我聽說雇主不可以讓雇員支付PERM電子程序審核勞工紙系統的申請費用,雇主應當如何與雇員簽訂關于PERM申請費的協議?

李律師:

雇主不可以讓勞工紙申請人負擔PERM的申請費用,包括律師費、成本和廣告支出,這些費用必須由雇主負擔。在勞工紙申請好了以後,雇員可以支付與案件連帶的其餘費用,比如I-140申請費用,調整身份的費用或者使領館移民簽證的費用。


問答 4.

惡性重罪遞解後再入美

問:他因為銷售大麻和搖頭丸被抓并被定罪,入獄2年,然后他被無限期遞解回牙買加。現在已經過去了6年,他是不是有可能回美國?他的遞解裁決上寫了無限期。他的所有直系親屬都住在佛羅里達,他的女兒已經8歲,我想等他回來以後結婚并一起生活,我在想我是不是在做無謂的等待。

李律師:

看起來你說的那個人犯有惡性重罪,他分銷毒品。這種情況下,移民法不允許豁免。他只有一種可能獲得解除困境,就是由州長那裡獲得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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