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4年1月17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綠卡上名字有錯是否影響再入境?

問:我舊護照的名字有錯,已在美國更正。提交I-751表申請十年綠卡前,我兩次訪問移民辦公室,他們要我填表時用正确的名字。我照移民官的指示填表后,收到移民局的來信,上面列出了我正确的名字。我最近要去其他國家,但我還沒有拿到我的新綠卡。我需要等新綠卡下來以后再出境,還是拿著移民局的信(上面說我可以旅游)就可以出境?

李律師答:

看來你擔心護照和移民局給你的信,有你正确的名字,只是現在的綠卡名字不對。如果你的名字只是錯了一兩個字母,你應該可以拿著護照和移民局的信再入境。如果你的名字差的离譜,你可能需要等到你的新綠卡下來以后再出境。



問答 2.

學生實習許可OPT到期後的選擇

問:我是加拿大公民,今年26歲,在美國一家數字廣告公司當賬戶協調員。我2013年9月持F-1簽來美國,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上國際貿易與商務拓展課程。我的OPT是從2013年7月開始的,開始以後就在我現在的崗位上工作,我的OPT到今年7月就到期了。我想在那以後繼續在美國工作,但我不清楚公司是否會為我申請綠卡。請問:什麼樣的公司更願意為員工申請綠卡?除了雇主擔保之外,我還有什麼別的選擇?

李律師答:

根据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網站“常見問題”一欄,參加拓展課程的人可以有大學學位,也可以沒有大學學位,課程本身并不提供學位。如果你已經獲得了會計或管理相關的本科或碩士學位,你可以通過會計或管理顧問的崗位申請TN簽證,前提是有機構需要這樣的職員。除了現在的雇主擔保之外,其他的選擇是繼續持F-1簽證讀學位并申請OPT或實訓課程(CPT)、通過家屬移民、或者通過投資獲得移民或非移民身份。


問答 3.

申請政治庇護後辦結婚綠卡

問:我的未婚妻在美國,她現在持學生簽證,我們需要在結婚之前為她申請身份嗎?她已申請了政治庇護,這會不會讓事情更麻煩?

李律師答:

持F-1簽證的人如果和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結婚,在結婚之后一般可以申請移民。如果學生是和永久居民結婚,因為排期的問題,可能需要等上一段時間才能拿到綠卡,而和美國公民結婚則不存在這個問題。你的未婚妻申請政治庇護是否會使事情复雜化,取決于她的案件狀況。如果她現在仍然有合法身份,而且只是向移民局地區中心寄了申請資料,她可以要求撤銷她的申請。如果她已經面談過了,而且案件轉到移民法庭要上庭,事情就复雜多了。除非法庭將她的案件打回移民局,她要在移民法庭庭上申請婚姻綠卡。


問答 4.

如何邀請朋友短期來訪


問:我和朋友5年沒有見面了,我可否申請他(她)短期來訪?

李律師答:

如果你的朋友來美國需要簽證,你可以給他(她)寫一封邀請信。你也可以為他填寫I-134經濟擔保書并附上附件(如工作證明、銀行信、去年的退稅表),向領館官員确保:你的朋友在來訪期間,因為有你擔保,不會陷入貧困。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2003-2014 年李亞倫律師事務所 版權所有

 

 
 
  李律師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