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3年12月6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孩子在美接受治療可否申請延期?

問:我現在住在田納西州的納什維爾市,最近生下一個女兒,我的女兒是美國公民,但有遺傳性疾病,這種病只能在美國治療。印度的醫院沒有辦法提供這種治療,而且這種病需要持續看醫生。我持H-1B簽證,我太太和兒子持H4簽證。我是否可以人道或其他原因繼續呆在美國或申請綠卡,以讓我的孩子繼續接受治療?

李律師答:

像你這種情況,移民局通常不會以人道理由讓你延長呆在美國的時間。如果移民局決定給你提供救濟,最有可能的是讓你成為暫緩離境的對象,如果是暫緩離境,你不會獲得有效的非移民身份,若允許留下可申請工作特權。暫緩離境不可以在美國調整身份為永久居民,但是,如果移民局允許你呆更長的時候,你在滿足以下條件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取消移送出境令:1)在美國居住了10年;2)有良好的道德品性;3)移送出境將會給你的美國公民女兒導致極度困境。



問答 2.

接受青少年罪犯感化教育後調整身份

問:我4歲來美,現在20歲。我正在接受青少年罪犯感化,將在12月結束。除了這一次的犯罪外,我還因為逃票被抓三次。我幾周前和美國公民結婚,如果我申請調整身份,移民局會拒絕嗎?

李律師答:

調整身份是一種特權,不是權利。如果移民官認為你的正面价值大于負面,就有可能允許你調整身份。移民官不太可能因為你幾次逃票而拒絕你,他(她)更關心的是你因為什麼而被罰感化教育。你的优勢是你在美國這麼長時間了,又和美國公民結了婚(如果這是真實的婚姻關系)。


問答 3.

可否用飯店作為有效地址?

問:我持H-1B簽證,最近和丈夫离了婚,搬到了飯店住。我想知道移民局是否接受飯店作為有效地址?還有銀行、信用卡公司、汽車貸款公司和申請退稅是否接受飯店作為有效地址?

李律師答:

只要你的H-1B簽證是有效的,你可以住在任何你想住的地方,包括飯店。你應當向移民局提交AR-11表格,通知移民局你的地址有變化。至于其他机构,我想他們只有在信被退回, 以及沒有按時還款時才會擔心。


問答 4.

太太改跟丈夫姓容易嗎?


問:我太太申請綠卡時是家人的扶養家屬,故使用了她自己的姓,移民局也要求填她護照上的名字。我們的結婚證上,她使用的也是她自己的姓。現在綠卡已經申請下來了,我想知道如果她要改用我的姓是否容易?要不要上法庭?

李律師答:

如果你希望你太太的綠卡上使用你的姓,你可以隨時提交I-90表更換她的綠卡。其他机构,她只要出示結婚證就可以使用你的姓。如果你太太將來成為美國公民,她也可以在入籍時免費更換自己的法定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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