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3年6月16日 問答

問答 1. 2. 3.


問答 1.

與抽籤得中者結婚 可獲綠卡

一位妹妹問﹕

我哥哥的女朋友抽中移民簽證,並於上個月在美國領事館面談成功。現在,她和我哥哥正在考慮結婚。他們都住在台灣。如果他們結婚,我哥哥是否也可以得到綠卡?

李亞倫律師答:

在綠卡抽籤規則下,所有移民簽證必須在抽籤的同一個會計年度(即10月1日到第二年9月30日)中簽發。如果你哥哥的女朋友已於上個月面談,這意味著她的會計年度到9 月才終止。

要享受婚姻應得的福利,關鍵日為你哥哥女友進入美國成為永久居民的日期。從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獲得移民簽證並不代表已授予永久居留權。那要等到當事人確實進入美國才有效。按綠卡抽籤規則,你哥哥跟和她結婚仍然享有以家屬身分進入美國的資格。但是他必須自己辦理領事館作業部份,且一定要在9月30日前進入美國。




問答 2.

政庇獲准 子女享兒童保護法

一位兒子問﹕

我的父親已經申請政治庇護,他的申請包括我和我的母親。我們和父親都在美國。他的申請表也提到我在海外的20 歲兄長。父親昨天剛剛上了第一次庭,下一次上庭要等到2015 年3月。我哥哥的案件會沒了嗎?案件判決時哥哥已滿21歲,會不會太遲了?

李亞倫律師答:

根據兒童保護法(CSPA),如果你父親獲得政治庇護,你20歲的哥哥不會因為年齡而被禁止來美。政治庇護案件的兒童保護法,允許政治庇護申請遞交時子女小於21歲的家屬隨後跟隨。你的哥哥必須要未婚才有資格。你父親的案子目前還沒有結束。你哥哥要等到你父親的政治庇護批准後,然後由你父親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中心遞交庇護者家屬申請表(I-730),批准後轉到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辦公室或美國在海外的大使館、領事館來處理你哥哥政治庇護家屬來美的程序。

問答 3.

公證書翻譯 需兩種語言精通

一位移民申請人問﹕

我最近才知道,若要移民,需要向登記記錄部門拿一份出生記錄。我應該向那個部門申請呢?另外,據我瞭解,該文件必須翻譯成英文。是否需要政府官方的翻譯?

李亞倫律師答:

出生證的記錄保管部門通常是指出生登記的戶籍部門。只要你的外籍出生證明被美國外交事務手冊中認可,且在出生一年內已登記註冊即可。

記錄保管部門並不是指翻譯社或翻譯人員。任何人只要對英文和你出生證上的語言流利暢通都可以翻譯這份文件,並在公證人或類似的官方單位面前宣誓你有能力準確地翻譯這兩種語言即可。一個典型的公證翻譯,翻譯人要確認自己及他的名字,聲明他精通這兩種語言,並聲明他把這份文件從外國語文翻譯成英文,所有的翻譯是照他的知識、能力和信念來翻譯以及此翻譯是真實和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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