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2年9月2日 問答

問答 1. 2.


問答 1.

超齡子女2次排隊問題 仍無解

林讀者問:

我和丈夫是美國永久居民,都已60多歲。因獨子超齡,不能和我們一起來。美國地大人少。我們的健康漸差,很需要他的照顧。此外,我們不懂英文,所有的文件都必須請他人代看,非常麻煩。我兒子有學位,可以為我們解決日常上的問題。此外,他年紀越來越大又不能結婚,我們非常擔心。為什麼我們申請兒子的移民類別要積壓八年,而不能讓他早點來呢?你可有辦法向有關部門提供意見,讓像我們這樣的家庭可以盡快團聚,解決我們的問題嗎?

李律師回答:

我很同意你和許多人提到美國比你們祖國地大人少的事實。美國有些地區,可能開車百里都看不到人、房屋或建築物。在海外居住過一段時間的人都知道美國沒有人口過多的危險,不像許多反移民的人這麼說的。但兒童保護法(CSPA)的法條目前對無法與父母同行的超齡子女,是否可使用父母較早的優先日期,而不需因移民要排兩次隊之事,仍在爭執中。排兩次隊包括:先和他們的父母一起排隊,然後再以綠卡未婚子女的類別(F-2B)再排一次。

現在,已有兩個上訴巡迴法院,即第二巡迴上訴法院(管轄紐約、康州和佛蒙特州)和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管轄加州、俄勒岡州、華盛頓州、內華達州、猶他州、阿拉斯加州、蒙大拿州、愛達荷州和亞利桑那州),已判定超齡子女無權享受先前的優先日期。而第五巡迴上訴法院(管轄德州、路易斯安納州和密西西比州)則判定超齡子女可以享受先前的優先日期。我估計,很可能這個一問題會上到最高法院。



問答 2.

喬州政庇較嚴,可考慮搬至紐約上庭

一位讀者問:

我的丈夫已經在美國超過20年。由於種種原因,他上庭的事一直拖到最近。今年2月,他終於去見庭。法官說他有資格做十年綠卡,要我們回家商量。

我們的兒子三歲,健康良好,他報稅也快十年了。問題出在他一直在喬治亞州工作、居住和報稅。我們在喬治亞州有餐館和房子,考慮要搬到紐約。我們的庭是在紐約上的,法官不知道我們住喬治亞州。我們聽說喬治亞州的移民政策不好。我們的律師告訴我們,如果我們做十年綠卡,我們的案件有95%的可能性被轉到喬治亞州。這個月我們已通知法官,希望做政治庇護而不做十年綠卡。然而法官希望我們再考慮,六個月後再去上庭。請問:我們怎麼做?我們應該經常帶孩子去紐約並收集我們都住在紐約的文件?

李律師回答:

我很同情你的處境,因為我們都知道喬治亞州上庭的外籍人士普遍會收到比紐約市更嚴厲的判決。為了你的案件,最明智可做的事是把全家從喬治亞州搬到紐約。如果你提供強有利的證件證明你住在紐約,將減輕你的案件被轉到喬治亞州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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