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2年8月12日 問答
問答 1.
問答 1.
綠卡過期申請換卡 移民局會找麻煩嗎?
黃太太問:
我和丈夫住在紐約上州。我丈夫自1995年開始在美國工作。我們在2001年11月拿到勞工綠卡。我們從來沒有離開過美國,因此,我們疏忽了綠卡2011年11月的到期日。至今,我們還沒有申請換綠卡。我們可以現在填寫表格,申請新的綠卡嗎?移民局會因延遲申請找我們的麻煩嗎?
李律師回答:
雖然你們疏忽了綠卡2011年11月的到期日,你們仍然被視為是美國的永久居民。你可以現在填寫遞交申請新綠卡的I-90申請表,連同450美元的申請費,寄到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鳳凰城的信箱地址如下:
透過美國郵政局寄交﹕
U.S.C.I.S.
P.O. Box 21262
Phoenix, Ariz. 85036
透過美國快遞公司寄交﹕
U.S.C.I.S.
Attention: I-90
1826 Skyharbor, Circle S, Floor 1
Suite 100
Phoenix, Ariz. 8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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