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2年7月15日 問答

問答 1.


問答 1.

久候未接面談通知 怎麼辦

一位菲律賓人的哥哥問:

我和妹妹都是在菲律賓出生。我在1990年成為美國公民時,為妹妹遞交移民申請的文件。

2010年年底,我收到移民局通知說妹妹的排期已到。要求妹妹和妹夫支付808美元的費用和遞交DS-230表。但因為DS-230表沒有填寫完整,被要求重填。再加上要在當地申請出生紙花了不少時間,直到2011年8月資料才補齊。之後很久沒有收到任何回音。我電話查詢,他們說我還必須再等一、二年。為什麼呢?有沒有辦法要求加快面談呢?

李亞倫律師答﹕

你於2010年年底收到的通知可能是全國簽證中心(NVC)發出的繳費通知單。全國簽證中心屬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與領事館之間的一個單位,負責準備和執行文件收集的處理,好讓領事館只需要處理簽證申請人的面談程序。不幸的是,該中心在收取費用時,並不一定配合優先期的排期。如果你在1990年為妹妹遞交移民文件,那麼菲律賓出生的人,至今優先日期尚未排到。

照2012年7月份公佈的簽証進度表,菲律賓出生的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F-4類別)才排到1989年2月1日前遞交的案件。

我們曾批評過全國簽證中心,說他們常常在排期還差很遠時,就寄出繳費通知。你的情況就是這樣。

也有些其他的人在優先日期已排到或快到時,全國簽證中心還不發出繳費通知,必需向他們求著寄出繳簽證費的通知。假設你早些時間就為妹妹遞交移民文件而現在排期已到,你則應該告訴全國簽證中心此事,要求他們迅速處理你妹妹的案件。你說全國簽證中心告訴你,必須再等一、兩年,且你說你於1990年為妹妹遞交申請,這證實了全國簽證中心確實太早發給你繳費通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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