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2年3月18日 問答
問答 1.
問答 1.
姐姐要申請弟弟和他的兩個19和14歲的子女移民 是否申請會妨礙子女獲得學生簽證
加州讀者問:
我是美國公民,想申請弟弟一家移民來美國。我弟弟和他的家人住在比利時,有比利時國籍。他們來美探親不需簽證。我哥哥有兩個孩子,一個19歲﹐另一個14歲。如果他們在排期中,子女可以來美國留學嗎?學校是否會因為他們已經申請移民,而拒絕簽發學生簽證(F-1)給他們?
李亞倫律師答﹕
由於美國公民申請兄弟姐妹的F-4類要等一段很長時間(目前約要等10多年),而子女在最終面談時才會考慮是否超齡,所以很可能你弟弟的子女無法與你的弟弟一起移民。你的申請案件是為你弟弟及最終面談時符合資格的子女。所以你並未直接為弟弟的子女申請移民。
事實上,他們可能也不能透過父親而移民,所以他們若申請學生簽證不應該說他們有移民傾向。學校一般會很高興簽發I-20入學許可證,但真正決定是否可以簽發學生簽證給你弟弟子女的是美國領事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