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1年5月15日 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EB-5投資人遊簽 要保持身分

一位投資人問﹕

我和家人希望以EB -5投資類別移民。為了投資,過去一年我進出美國,設立投資,並在三個月前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遞交I -526投資移民文件。但我的律師說我們必須等I-526獲得批准後,才可以遞交調整身份的申請文件讓我們的身分合法。

我們來自中國,旅遊簽證即將到期。我們現在要如何保持合法身分?

李亞倫律師答:

你的律師是正確的,你無法同時遞交I-526投資移民和I-485調整為永久居民身份的申請。你必須在獲得第一項申請的批准後,才可遞交第二項的申請文件。你也無法支付移民局額外的費用,讓他們快速處理你的I-526申請案件。移民法對等待裁決的移民申請人也沒有提供一個非移民類別讓他們可合法在此等候。除非你受到245(i)的福利,即大多數的非法移民若在2001年4月30日前遞交過移民簽證申請或勞工紙申請,並於2000年12月21日人在美國,允許在繳交一千美元罰款後調整身份,否則你和你的家人必須保持合法的身分,才能在此遞交 I-485調整身分的申請。過去一些投資人能成功地將旅遊簽證延期或者由丈夫或妻子在美國成為 F-1學生身分。請注意,如果你要做個人投資,而不是透過區域投資中心,如果你在海外有一個關係企業,你也可能有資格申請 L-1跨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非移民簽證。



問答 2.

公民女友來美 K-1最快

佐藤讀者問:

我是美國公民,女朋友是日本人。我們正考慮結婚,她想搬來美國。我不知道應該為她申請何種簽證。

下面是我上網研究出來的選擇:
1。申請K1未婚妻簽證,然後在美國結婚
2。在日本結婚,然後申請K3配偶簽證
3。女朋友以旅遊簽證來美國結婚,然後申請 CR1有條件公民配偶移民簽證

請問:
1。哪個方案最好最快?或者你有更好的建議?
2。通常辦理簽證要多久另一半才能來美國?
3。申請簽證的費用是多少?

李亞倫律師答:

1。你提議的這三個方式中,申請K-1簽證,然後在美國結婚可能是最快的方法。過去當美國移民局要花很長的時間來審理I-130親屬移民的申請時,K-3的簽證比較實用。現在I-130案件裁決的時間很短,所以採用K- 3簽證的人比較少了。至於讓你女朋友以旅遊簽證來美國結婚,如果美國移民局相信你女友來美國的目的是那個,可能會出問題。那樣作會構成欺騙或失實陳述,可能導致她從此受到不得入境美國的懲罰。你可以認真考慮K-1簽證,或結婚後透過I-130表直接為她申請移民簽證。

2。K-1的處理過程可能需要大約六個月到九個月的時間,移民簽證要一年。

3。k-1簽證申請的I-129F表格申請費是340元,I-130申請費是420元。如果你也要問律師費用,那麼每位律師的費用都不同。我們雖不公開報價,但是律師費很合理。

問答 3.

申請投資移民 可凍結子女年齡

一對夫婦問﹕

兒子在美國唸大三(將在四個月內滿21歲),我們正考慮用投資移民方式去美國。我們了解子女必須小於21歲才能與父母一起移民,但是如果兒子不能包括在內,我們就不希望移民了。我們四處打聽,知道投資移民的過程大約需要一年的時間。我們的兒子是否有機會和我們一起移民呢?

李亞倫律師答:

根據兒童保護法(CSPA),只要你在他21歲前遞交I-526投資移民的申請,你的孩子應該能夠與你一起移民。那是因為美國移民局審理I-526申請案件的等待期,可從你兒子的年齡中扣除,且EB-5投資簽證類別一般不用等排期。這種情況下,子女的年齡從遞交日起就開始凍結。根據兒童保護法,假設申請I -526時這個類別有配額且申請也隨後就被批准,那麼I-526的批准日期和I- 485永久居民調整身份的申請日期不是很重要,重要是I-526的遞交申請日期。

兒童保護法在此不僅對你很重要,對許多其他只包括家人才會選擇移民的潛在投資人也是很重要的。

問答 4.

靠配偶退休金過活 再婚應查詢

王讀者問:

我於2000年以B2簽證來美國。 2002年6月嫁給美國公民的丈夫。但丈夫因病於2007年2月去世。我至今全靠領取他的退休金維持生活。我現已68歲,綠卡身分,即將考公民入籍。我可以再婚嗎?再婚後是否會影響領取去世丈夫退休金的資格?如果對方是大陸人,我可以申請他移民美國嗎?需要等多久?來後可以替他申請 社會安全生活補助金 (SSI) 嗎?現在我應該怎麼做?

李亞倫律師答:

1。我無法自稱對社安福利或養老金的法律有專業知識。因此,我們向他人尋求你的答案。互聯網的一篇文章“政府對再婚的規則和規例“ (http://www.lifemanagement.com/fsa11.1.920/)提到,如果你從私人公司的退休金(pension)帳戶領取未亡人福利,如果再婚,你可能會失去它,因為私人退休金計劃對這種情況沒有給予保護,而且很少公司這麼做。另一方面,向社安局領取的未亡人福利可能會受到保障,就如社安局的文章“社安在線:寡婦,鰥夫和其他未亡人的資格和申請“(http://www.ssa.gov/survivorplan/ww&os2.htm ),它說,如果你於60歲後再婚(殘廢人則為50歲),你仍然可以從你前配偶的帳戶領取福利。我們建議你自己向你先夫的退休金帳戶管理人員及社安當局管理人員查詢,以便獲得明確的答案。

2。如果你嫁給一位大陸人,你可以申請他移民來美。通常美國公民擔保的案件需要大約一年的時間,綠卡持有人則要四、五年左右。廣州的領事館將對你的新丈夫進行面談,來確定你們婚姻的真實性。

3。根據1996年福利改革法案,移民美國後五年內是不允許申請社會安全生活補助金(SSI)的 。即使在那之後,他所領取的社會安全生活補助金 (SSI)的金額,政府都有資格從你的收入及填寫過I-864經濟擔保書答應經濟擔保的副擔保人的收入中扣回。親屬案件的經濟擔保責任一直會持續有效,直到被擔保人成為美國公民、或工作40個季度(10年)、或永久離開美國、或去世。婚姻的案件,甚至離婚後,如果你前夫領取SSI,都不能免除你經濟擔保的義務。

4。申請婚姻案件的過程是,當然你要嫁給這位外籍人士,然後再向移民局的全國福利中心芝加哥信箱遞交I-130外籍親屬申請表,附上申請費、結婚證明、雙方從前婚姻結束的證明、G -325A傳記資料表、以及你和你丈夫護照格式的照片(每人兩張)。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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