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1年5月8日 問答

問答 1. 2.


問答 1.

投資50萬元 可申請移民

一位退休者問﹕

我們夫婦相當富有,55歲左右,想要移民美國。我從銀行的稽查師職位退休,有財經學士學位及25年的工作經驗。過去三年,妻子自己經營一家小餐館。我們移民去美國的機會有多少?該怎麼做呢?

李亞倫律師答:

如果你的經濟情況好並擁有美金五十萬以上,可以申請投資移民。這種投資移民計劃允許在特定就業區(TEA)投資50萬美元的人,取得有條件的臨時綠卡,並在二年臨時綠卡到期前的90天遞交轉為正式綠卡的申請。這個特定就業區的定義是指失業率高於全國平均失業率1.5倍的地區,或不是大都會或人口總數達兩萬人的城鎮郊區。在這種特定就業區,你可以自己作個人的投資,或在特定就業區內的許多區域投資中心項目中選一個。如果你不希望在特定就業區內投資,其他地區的投資額要一百萬美元。目前這種區域投資中心項目對移民特別具有吸引力,大約一年即可獲得臨時綠卡。

另一種方法是在美國找一位願意擔保你移民做財務或會計職位的雇主。這位雇主必須經過勞工紙的申請過程,即如果找不到有能力,願意及符合資格的美籍員工,那麼可以選你做這份工作。這種移民的時間要2年到9年,時間長短取決於職位是否需要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一個學士學位加上五年本科工作經驗相當於一個碩士學位),以及你的出生國。在此等待期,如果這位雇主成功地為你申請到非移民的H-1B工作簽證,你可以為擔保的雇主工作。H-1B工作簽證有名額限制(每年約八萬五千名),有時名額一開放不久配額就用盡,但有時會持續數月。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將於2011年4月1日開始接受新雇員的H -1B申請,在2011年10月1日開始上班。 H-1B工作簽證可長達六年,如果雇主擔保當事人職業移民,則可延更長時間。家屬可以H-4身分陪同來美。

你妻子有經營餐館的管理技能。她可能也有資格由需要她管理技能的美國雇主為她擔保申請勞工紙。她應該符合需要至少兩年工作經驗的類別。移民時間的長短取決於她的出生國,可能要5到9年。在此等待期,她可能很難為雇主工作,因為餐館管理一般不被視為專業。你的信中沒有透露你妻子的其他條件如教育程度或工作經驗。倘若你妻子擁有在美國其他工作機會的相關教育程度和工作經驗,她可能利用那種方式移民。

移民時間的長短要看出生國而定,但如果主申請人出生國移民美國積壓的年份較長,可利用配偶的出生國來移民。



問答 2.

失業移民申請人 可請副擔保人

一位洛杉磯讀者問:

我是美國公民,於2006年4月為成年未婚兒子遞交移民申請文件。目前他的案件已轉到廣州領事館。請問:

1。我和丈夫聯合報稅。我沒有工作,我丈夫2010年只工作一個月就失業了。他一直在領失業金。,如果兒子的排期排到而我們仍然失業,可以找一位共同擔保人嗎?請問拿失業金的人仍有資格找共同擔保人嗎?
2。如果我有工作,我的工資加上丈夫的失業金高於最低貧窮線,我們可以自己擔保兒子而不用共同擔保人嗎?
3。是否要用我們W-2的總金額來擔保兒子嗎?

李亞倫律師答:

1。自己沒有能力提供經濟擔保的申請人,可以找共同擔保人來承擔經濟擔保的責任。領取失業金的人不會為此就失去尋找共同擔保人的資格。

2。領事官員在查看是否有足夠的擔保時,將審查三年的報稅單。若簽證申請人的年紀輕又可工作,官員在擔保問題上多半不會太懷疑。領事官員是否會相信你兒子不會成為大眾的負擔(假設你和丈夫達到最低貧窮線的標準)領事官員將考慮你兒子的年齡,教育程度,過去的工作經驗和健康情形後,再自行裁決。如果你兒子已在工作,有他自己的獨立資金,這些都可在你的經濟擔保書中提及,並算入你兒子不會成為大眾負擔的能力。不幸的,失業金在I-864經濟擔保書中不能算作收入項目,因為它只是短期的福利。

3。許多情況下,W-2的總金額是考慮簽證申請人的擔保金額。但更準確的數字應該是聯邦稅表(1040)上第22行的總收入。此總收入不僅是W-2的金額,還包括其他收入項目,如應繳稅款的利息收入,股息,不在W-2中的公司收入,資本盈利,房地產出租收入,權利金收入,合資和S公司收入等。此外,即使那些不被公認為總收入的其他項目,如個人退休金,養老金,年金和社會安全福利都可以在填寫經濟擔保書表格中提及,用來說服領事館官員這位簽證申請人有足夠的財務擔保。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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