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0年11月21日 問答

問答 1. 2. 3.


問答 1.

涉及蛇頭 恐扡延調整身分

Tony讀者問﹕

我在2001年以商務簽證B1來美後申請政治庇護,於在2003年獲得批准。後來,我申請妻子和女兒移民,也獲得批准,並來到美國。一年後,我的女兒取得綠卡。然而,截至今日,我的妻子和我都還沒有收到綠卡。我去移民局問過很多次,都說我們的案件仍在審理中。

2005年,在聯邦調查局的要求下,我去上庭。法官告訴我,如果他們能抓住安排我入境美國的蛇頭,我是一位汙點證人。他們告訴我,這位蛇頭安排許多人偷渡美國。請問:這是我沒有收到綠卡的原因嗎?如果是這樣,為什麼我的妻子沒有綠卡呢?如果他們沒有抓到蛇頭,我的綠卡何時會被批准呢?

李亞倫律師回答:

你和蛇頭的問題及聯邦調查局的參與,很可能是造成你和妻子調整身分案件拖延的原因。當你的調整身分申請多年來懸而未決時,你可以考慮聘請一位律師,以你和你妻子調整身分長期拖延為由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提出訴訟。當然,強迫該局裁決你的案件,不保證你的案件就會被批准。如果你的背景對你不利,如犯過罪等,移民局將採取加快你案件的行動,可能只會加快被拒的可能。



問答 2.

租金及利息收入可用於擔保

珍妮讀者問:

我是美國公民,申請我弟弟一家3口移民。照目前的處理進度表,他的排期將於2011年4月排到。我62歲,單身,在本市擁有一棟3層樓房,貸款已還清。一樓是商店,二、三樓是住家。我打算讓我的弟弟住一層,不收租金。我沒有工作,只有租金和存款利息的收入。我最近三年稅後純收入是3萬2000元、3萬5000元和3萬5000元。我的儲蓄全部放在貨幣市場(money market)或短期存單上。我是否有資格擔保弟弟一家3口,不需要找副擔保嗎?四人的貧窮線標准是2萬7562元。我的租金和利息收入和工資收入是同等的嗎?

李亞倫律師答:

你能夠顯示三年稅後純收入為上述數額,將有利於表明你能夠擔保你弟弟一家3口。租金和利息在財務擔保方面算是你的收入。此外,你的其他資產,如你的3層樓,其價值的五分之一可以當作經濟擔保的一部分。例如,如果該樓值25萬元,又沒有任何抵押貸款,你目前的收入可再增5萬元,即樓價的五分之一。



問答 3.

合法入境、假釋入境 有利開案

一位妻子問:

我現在是美國公民,想為我的丈夫申請綠卡。他於1993年來美,1996年被判自動離境,但他沒有離開。他沒有犯罪紀錄,報了8年的稅。我們有兩個美國出生的子女,分別為8歲和3歲。大兒子有大腦性麻痺病,至今未能走路。請問:我們可以申請豁免嗎?我們是否必須聘請律師申請重新開案,再申請豁免呢?我可以自行遞交親屬移民申請(I-130)和調整身分申請(I-485)文件嗎?如果可以,程序如何?我的丈夫會被抓嗎?

李亞倫律師答:

你丈夫有了自動離境令,故他的案件屬移民法院管轄,而不屬移民服務局管轄。因此,你不能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遞交I-485調整他的身分。若你單獨為丈夫遞交I-130親屬移民申請,很有可能導致美國移民局通知面談,來確定你們婚姻的真實性。在面談時,因他有懸而未決的驅逐令,很可能會被逮捕。由於他的案件很複雜,我不鼓勵你自己遞交I-130和I-485申請。因為他曾上過驅逐出境的庭,他的案件必須重新打開,但是即使他的案件重新打開,他是否有資格調整身分,是一個大問題。

從你的信中得知,你丈夫於1993年來到美國,但你沒有說明他以何種方式入境美國。如果他入境沒有接受檢查,如從加拿大和墨西哥邊境偷渡入境,因未經過檢查,他將無法調整身分,除非他可享受245(i)條款的福利。該規定允許符合條件的當事人,若在2001年4月30日前提出勞工紙或移民申請,並於2000年12月21日人身美國,在支付罰款1000元後,可在美國調整身分。較早的該款版本為如果申請人在1998年1月15日前遞交勞工紙或移民申請,不需要提供人身美國的證明。

我建議,你在為丈夫提交重新開案的申請前,找一位勝任的移民律師,將他的案件予以評估。如果你丈夫有調整身分的資格如他合法入境、假釋入境或有245(i)條款的福利,你大兒子有大腦性麻痺病的事實,將是一個強有力的人道主義因素,對他申請重新開案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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