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0年1月17日 問答

問答 1. 2. 3.


問答 1.

公民配偶轉身分 無需有效護照

陳讀者問﹕

我是台灣公民,旅遊來美,現已逾期居留。我曾試著去更換台灣護照被拒,理由是我在台灣還未服過兵役。想與我有綠卡的女友結婚,等她考過公民後,可以為我申請綠卡嗎?我沒有護照可以嗎?

李亞倫律師答:

在調整身分時,你是否有一份有效的護照,不是辦理永久居民程序中的必須。但如果你在海外領事館辦理移民手續,應該有一份護照,且有效期至少要超過簽証簽發日8個月以上。假設你申請在結婚兩年內即獲批准,在調整身分時你若沒有有效護照,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不會給你有條件 (臨時)居民的證明,你必須等待郵寄給你的綠卡。綠卡通常在批准後60天可收到。

問答 2.

入籍 女兒移民可轉類別

田納西州讀者問:

我是綠卡持有人,於2006年為我當時20歲的女兒申請移民簽證。她的申請在2009年5月批准,現在還在等待排期中。我在2009年9月成為美國公民。請告訴我如何轉換女兒的類別,及是否要轉換成美國公民的未婚成年子女類別?

李亞倫律師答:

當你成為美國公民,你可以轉換你女兒的案件為直系親屬類別(配偶、父母、或未滿21歲的美國公民未婚子女)或F - 11類別(美國公民的未婚成年子女),這取決於你為女兒在2006年提出申請的日期及她的生日。轉換類別可以透過書信方式向全國簽證中心申請並遞交文件(I-130親屬移民批准單及公民紙的複印件),地址為﹕

National Visa Center
32 Rochester Avenue
Portsmouth, NH 03801

問答 3.

公民母親逾期 移民申請無礙

蔡讀者問:

我媽媽2009年7月持B2簽證來到美國,主要是幫我照顧不滿一歲的小孩,因為我和丈夫要上班、上學,沒有精力照顧小孩。但現在我媽媽的簽證2010年1月就要到期,我已經在11 月遞交了申請簽證延期,但不知道能否批准。如果我媽媽逾期居留,等我成為公民後再申請可以嗎?或者我媽先回中國,但要等多久我才能申請她來美國?

李亞倫律師答:

因為你母親以B-2簽證進入美國,當你成為公民後她有資格以美國公民直系親屬申請移民。即使逾期居留,她亦可允許遞交I-485調整身分的申請,當然我們假設她沒有受到不准移民的限制,她不用返回中國即可在美調整為永久居民的身分。

如果你母親回中國,假設在她回去之前,非法居留美國的日數沒有超過180天,她在你成為美國公民後有資格移民,並可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中心遞交I-130親屬移民的申請。目前I-130的申請要遞交到密蘇里州的全國福利中心 (National Benefits Center) 在芝加哥的信箱號碼。之後案件會轉到全國簽證中心和美國駐廣州領事館作相關的處理,一旦你成為公民並為她提交申請表,移民大約需要一年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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