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09年10月25日 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學生簽證過期 如何調身分?

凱利讀者問:

我的朋友以大學學生簽證身分來美留學,畢業後沒有回中國。學生簽證已經過期五年。請問﹕

她能再申請學生簽證去讀書嗎?她沒有身分,可以申請工作許可證嗎?她有一位在美國出生的男朋友,如果結婚,可以馬上為她調整身分嗎?她是否需要離境再申請?有什麼最好的辦法留在美國?


李亞倫律師答﹕

她現在已無法取得學生簽證去讀書。當事人的學生簽證已過期一段時間是不允許獲得另一個學生簽證的。通常工作許可證是配合其他申請案一起做的。她申請工作證需要有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認可的資格。如果你的朋友與美國公民的婚姻是真實的,而且她合法入境,可以在美國調整身分。她不需離境即可申請,也可在美國面談,但最好的方法是與美國公民有一個真實的婚姻。

 

問答 2.

與公民結婚三年 多久能入籍?

一位無助的讀者問:

我嫁給美國公民,2007年1月來到美國,沒有孩子。婚姻雖沒有達到家暴地步,但雙方均不快樂。2009年7月,我順利得到臨時綠卡轉正式綠卡(沒有面談)。但由於習慣不同,我想離婚。不過,我的父母希望我能忍受數月(我可以在2009年年底入籍),當我成為公民後,申請他們來美國團聚。請問:1、從遞交入籍表到拿到美國護照要多久?2、可以在遞表後立即離婚而又享受三年入籍的規定嗎?3、哪一州入籍案件處理較快?我可以上網以電子方式申請嗎?

李亞倫律師答﹕

1、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與美國護照無關。移民局僅簽發入籍公民紙。全國入籍面談的平均時間現在大約為五個月。領到公民紙後,你可以向護照機構、法院或郵局申請美國護照。取得美國護照的時間長短則有季節性,許多人在假期和夏季這段期間申請,所以時間會長些。

2、看來你和你丈夫到底必須一起生活多久才符合三年遞交申請的規則,似乎有些不一致。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通常堅持當事人雙方直到入籍考試都要住在一起。因此在遞表後立即離婚不是好主意。此外,法律明確規定在你收到公民紙的時候,你一定仍然要保持你的婚姻。

3、你必須向居住的州申請入籍。根據移民局的統計資料,下列幾州處理入籍申請的時間較快,不超過五個月﹕南卡的查爾斯頓、維爾京群島的夏洛特阿馬利,北卡的夏洛特、羅利,南卡的格里爾,佛羅里達州的海厄利亞、傑克遜維、肯德爾、邁阿密、奧克蘭公園、坦帕市,波多黎各的聖胡安。入籍申請無法電子遞交。

問答 3.

如何讓中國未婚夫 加入政庇?

艾美讀者問:

2007年我以B1簽證來美,來美不久後發現懷孕。因此,我申請宗教庇護來調整身分,目前處於上庭階段。我的孩子在這裡出生,已快兩歲。我跟孩子的父親一直很相愛,但來美之前我們沒有領取結婚證。但無論雙方父母和親人都認可我們的婚姻,孩子的父親經常寄錢給我們。孩子每天喊著要爸爸。

我想知道﹕我的未婚夫可以申請旅遊簽證來看他的孩子嗎?或者有其他方式?一旦我政治庇護獲得批准,可以申請他嗎?我已把他的名字填在我的申請表上,案件是由於宗教信仰,受到公安部門監管,無法取得結婚證。監管期間擔心未婚有孕會被強迫墮胎,逃到美國申請庇護。還有,如果我孩子要回中國一段長時間,要為孩子辦什麼文件及如何辦理?

李亞倫律師答﹕

1、如果你沒有註冊結婚,即使你的庇護申請獲得批准,無法申請孩子的父親,除非你能在案件批准前辦好結婚手續。美國不承認當事人一方不在場的代理婚姻。你的未婚夫若能以其他身分來到美國,才有可能解決你的問題。如果辦不到,若有可能你們可以在庇護申請獲得批准前,在第三個國家見面、結婚(你當然須先向你的律師查詢)。

2、因為你的孩子在美國出生,他一般會被視為美國公民,除非中國政府認同他也是中國公民。如果你希望孩子回中國長住,你必須與中國政府解決這個問題。

問答 4.

K2子女無綠卡 可否離境旅行?

李讀者問:

我於2007年7月與我的兩個孩子(7歲和10歲)持K1和K2簽證入境,同月和美國公民註冊結婚。8月我丈夫為我們遞交I-485綠卡申請。我們已經打過指紋。2008年3月,我們收到通知三人的案件轉到加州。2008年7月,我收到通知補材料,包括我在家鄉及紐約的無罪證明、銀行月結單、信用卡帳單、地址證明、日常開支證明等。同年10月,我收到兩年為期的臨時綠卡。但至今我的兩個孩子還沒有收到臨時綠卡。我上網查他們的案件,都說在審理中,但已經超出移民局的處理時間。因此,我在今年的3月、6月和7月打電話查詢。他們說不知何故,但會向移民服務局要求查詢並給我副本。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回覆。今年7月我預約面談,說於數天內會收到通知。到今天為止,也沒有收到任何通知。我應該怎麼辦?難道他們因為是K2身分,要等到我領到10年綠卡才會有消息嗎?我們希望回香港探親,如果他們申請I-131回美紙,會影響到他們的綠卡I-485申請嗎?

李亞倫律師答﹕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對申請調整身分婚姻案件沒有經過面談即予以批准,雖不普遍,但我們見過移民局批准以K1身分入境申請調整身分的案例。如果你丈夫同時為你的孩子遞交申請,他們應該也已獲得批准。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對查詢案件一般可採取向全國客戶服務中心(NCSC)、移民局地區服務中心及移民服務中心總局採取行動等三個步驟。

第一步是打1-800-375-5283電話給全國客戶服務中心,試圖解決問題。打電話前,你應該把收據號碼、外國人士的登記號碼(A號碼)、遞交申請表的類別和遞交日期事先準備好。你應該記下與你通話的代表人員的名字或其代號、通話的時間和日期。

如果客戶服務中心將把你的問題轉發移民服務中心查詢,請記下轉查號碼(referral number)。如果向客戶服務中心聯絡超過30天,還沒有得到解決或解釋,你可以透過電子郵件的方式向處理你案件的移民局地區服務中心查詢案件情況。

服務中心的的電子郵件信箱地址如下:

加州服務中心﹕csc-ncsc-followup@dhs.gov;
佛蒙特服務中心﹕vsc.ncscfollowup@dhs.gov;
內布拉斯加服務中心﹕ncscfollowup.nsc@dhs.gov;
德州服務中心﹕tsc.ncscfollowup@dhs.gov。

用電子郵件向地區服務中心聯絡時,你必須提供你給全國客戶服務中心的資料。如果全國客戶服務中心沒有將把你的問題轉發服務中心,你應該問清代表人員沒有轉查的理由。如果在向移民局服務中心聯絡後,21天內沒有得到回覆,你可以發電子郵件到SCOPSSCATA@dhs.gov向移民服務中心總局查詢。你應該在10天內收到總局的電子回覆。

如果你的孩子申請I-131回美紙,應該不會影響他們的I-485綠卡申請。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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