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09年8月16日 問答

問答 1. 2. 3.


問答 1.

96歲申請入籍 需要考英文嗎?

許讀者問﹕

我的母親96歲,持有永久綠卡,在美國居住超過10年。她想申請公民但是英文很差。因為她年紀大,可以帶英文翻譯幫她回答問題嗎?

李亞倫律師答﹕

只因高齡,不是入籍時帶翻譯的理由。如果她身體殘疾並有醫生、臨床心理學家或整骨醫生為她填寫N-648殘障醫療免考證明表,她就可以要求免除入籍考試。老年人由於高齡或甚至老年癡呆症,影響他們的學習能力。年齡在50歲以上並成為永久居民20年,或55歲以上並成為永久居民15年者,可用母語考一般試題。65歲以上並成為永久居民20年則允許用母語考一份簡易試題。

 

問答 2.

免申請費的聯邦學生輔助(FAFSA)已獲批准 對經濟擔保人有何影響﹖

胡讀者問﹕

我一家人去年申請到綠卡。我準備去北卡先讀兩年社區大學,然後再轉唸四年的正規大學。因為我的父母還沒有找到工作,所以我們去年報稅沒有收入,屬低收入家庭。我用去年的報稅單遞交聯邦學生輔助FAFSA的申請並已核准。我申請到的學生補助獎學金會成為我I-864 經濟擔保人的責任嗎﹖ 如果會,我該怎麼辦﹖是不是我轉唸四年大學後也不能申請財務援助嗎﹖有沒有其它方法可拿到大學學費補助﹖

李亞倫律師答﹕

根據最新的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最低貧窮線準則(I-864P表),聯邦政府機構的福利方案確定聯邦政府需經過測試(means tested)政府負擔的公眾福利項目包括食物券,醫療補助(Medicaid),社安補助金(SSI),貧窮家庭臨時現金協助計畫(TANF),及州政府對兒童提供的醫療保險(SCHIP)。至於州政府的公眾福利,每州自行訂立,當事人應向各州的大眾助理辦公室聯絡查詢需經過測試的公眾福利項目。 需經過測試的公眾福利項目不包括﹕緊急醫療補助(emergency Medicaid)、短期或非現金緊急救濟、全國學校午餐及兒童營養法案的服務、傳染病的免疫注射、測試和治療、高等教育法及公眾醫療服務法的學生補助、按社會安全法的某些寄養或收養的補助、開端計划、小學和中學的教育法的課程及合作工作培訓課程。

免申請費的聯邦學生輔助(FAFSA)屬高等教育法﹐不視為需經過測試的公眾福利,所以不會成為你經濟擔保人的責任。

 

問答 3.

收到I-130的批准單 應該怎麼做?

江讀者問﹕

2002年12月2日我用綠卡身分申請超過21歲的未婚兒子並有收據。2008年10月,我上網查他的案子才發現移民局曾在2005年5月19日來函,稱已把此案轉到全國簽證中心。我立刻通知移民局我的新地址,之後收到I-130的批准單,批准日期為2005年5月19日。


2009年5月26日我再次上網查詢,知道他們在2005年6月21日又寄出一封信給我,但我又沒有收到。我要怎麼做才能查到這封信的內容?另外,我在2009年5月21日成為美國公民。我需要填寫那一份表格來通知移民局或全國簽證中心,以便縮短兒子的排期?


李亞倫律師答﹕

根據2009年8月公布的簽證配額表,你兒子按美國公民未婚子女的F-11類別簽證配額的排期已到。如果你兒子的案件將在海外的領事館處理,你可以通知全國簽證中心以你成為公民的事實,並把兒子的F-2B類別提升到F-11類別。不需要填寫特別表格。全國簽證中心的地址為﹕

32 Rochester Avenue
Portsmouth, New Hampshire 03801-2909

如果你兒子人在美國,你必須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申請調整身分,當你兒子遞交申請I-485調整為永久居民身分申請表時,應該附上I-130批准單及你的公民紙影本。所有親屬類別的I-485調整身分申請表要寄到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芝加哥信箱如下﹕

若由郵政局遞送,請寄﹕
USCIS
P. O. Box 805887
Chicago, IL 60680-4120

若由私辦快遞公司遞送,請寄﹕

USCIS Attn: AOS
131 South Dearborn - 3rd Floor
Chicago, IL 60603-5517

你兒子應附上一封信或紙條,解釋因你已經入籍,希望移民局以美國公民未婚子女的F- 11類別處理此案。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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