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08年5月18日 問答

問答 1.


填I-485時 要填共青團員身分嗎?

張讀者問:

我的政治庇護案件是一年前批准的,現在準備填寫I-485綠卡申請表。請問:

1.以政治庇護者身分申請綠卡是否要面談?聽說庇護者不用面談,是真的嗎?我想若要面談,問題是很難控制的,對不對?

2.我的情況和條件比其他人簡單,是否需要聘請律師處理這份申請?請給我一個中肯的答覆。

3.I-485表上第三部分C題,要求填寫過去參加的組織和黨派。我不是共產黨員,但曾經是共青團員。還有何時加入或退出,我現在已不記得了。從你的實務經驗,共青團的經歷是否要填上去?

李亞倫律師答﹕

1.許多政治庇護者申請綠卡不用面談,但也有許多要面談。面談時移民官員一般會問他們認為和案件有關的問題。如果你自己去面談沒有信心,你可以請一位律師陪你去。

2.是否聘用律師取決於你是否有信心自己處理移民程序,當事人必須自己做決定。

3.I-485表上第三部分C題要求你填寫16歲生日後在美國或其他地方參加過的機構、社團、基金、基金會、黨派、俱樂部、社團或類似團體的會員身分或入會。很清楚的,如果你在超過16歲後還繼續參加共青團,你就必須填上去。有關的問題在第三部分的第六項也問到「你是否曾經是共產黨或和共產黨聯署或任何其他極權主義的會員﹖」。這個問題,你是否要回答「是」值得討論,因為我們可以爭論中國共青團員身分和共產黨黨員是不同的。我認為如果你的中國共青團員身分已經填寫在C題,你可以放心的在第六項回答「不是」,而不用擔心移民官員會認為你試圖欺騙。我注意到即使你的會員最終仍被認為是共產黨,法律上會原諒當事人若能證明入黨是非自願的,或事情發生在16歲前且現已退黨,或依法要成為會員身分,或為了要工作,領糧食配額,或其他求生必需品。另外,申請者也必須提出此會員身分不重要或退黨已超過五年。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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