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2日 問答

問答 1.


問答 1.


真身分證法案下的取消有條件政治庇護

麻州讀者問:

我在2001年8月獲得有條件政治庇護。據我了解,「真身分證法案」中提到,「一胎化」的庇護者不再有配額限制。我可不可以馬上申請A5卡,並在一年後申請綠卡?我要等移民局的通知,方可申請A5卡嗎?

聽說真身分證法案要到三年以後才實施,我必須再等三年嗎?

如果「一胎化」沒有配額限制,是不是等於正式庇護批准了,而能馬上申請我的母親移民美國?

李亞倫律師回答:

2005年5月11日簽署成為法律的真身分證法案,其中一條是取消對「人口計畫生育」庇護者名額的限制,給以正式庇護批准的身分,可以申請家屬,和以庇護身分開始計算一年後,即可申請永久居留。

目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看來對此立法仍然採用一種相當強硬的態度,堅持必須收到通知單,才算正式取消有條件庇護。這種態度對以前老早就批准的有條件庇護者不利,因自2005年5月11日起,移民檢查官和法官即可授予正式庇護。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不但不給已等待多年、有條件庇護者一年的期間,讓他們能申請綠卡,還要他們等待服務局寄出的正式庇護通知單,讓已等候多年的有條件庇護者,仍然必須在成為正式庇護一年後,才有資袼申請調整為綠卡的身分(I-485)。這個解釋看起來是不太符合邏輯。

真身分證法案目前已實施,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及移民上訴局,也陸續寄出解除有條件庇護的通知單。您若仍是有條件庇護者,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很可能不會給您工作許可的A5卡,而可能繼續給您等待庇護者的C8卡。

當您成為正式庇護者後,您可以申請配偶和孩子,但不能申請母親。您可以說服您母親居住處的美國領事館,發給她一個臨時簽證以來美探親,但在您成為美國公民前,沒有權利申請母親移民來美。另外,探親簽證的發給,則由美國領事官員自行決定。

希望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會重新考慮它目前的態度,因為和現在才申請,並批准獲得政治庇護者相比,它對已等待多年的有條件庇護者,並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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