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14日 問答

問答 1.


問答 1.

不是發給大學學生的F-1 學生簽證易犯錯誤

Alex讀者問:
我今年17歲,以學生簽證身分在私立高中唸三年級;我不喜歡這學校,想轉校。姑媽是我的監護人,她向當地公立學校查詢,校方說只要監護人是當地的永久居民,我可以去唸。但我擔心如果去公立學校,我無法提供I-20表給移民局,因為公立學校不發I-20表。姑媽上移民局網路查詢,獲悉我可以在公立學校唸一年,但要繳全額學費,是真的嗎?沒有I-20表,我如何拿到合法簽證?

李律師回答:

持F-1學生簽證的高中生,只能在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認可並發I-20(入學許可)的學校就讀。如果學區不發I-20表,您是不允許就讀公立學校的。如果有公立學校簽發I-20表,您只能在公立高中唸一年。依F-1學生身分在公立高中就讀的條件,是您必須付學區的全額學費,可能要好幾千元。

如果您以F-1學生身分在公立學校就讀超過一年,美國可以要您離境,直到您在國外住滿五年。讀者應該注意到,這個禁令適用於在公立高中的F-1學生在校超出一年極限,和其他依F-1身分由私立學校轉到公立小學或公立成人教育課程。這個法律適用於在1996年11月30 日當日或以後,獲得F-1身分;或在那之後申請F-1延期的當事人。

讀者應該進一步注意到,在公立高中的F-1學生身分的這一年期限,不適用於高中畢業後的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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