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28日 問答

問答 1.2.3.


問答 1.

投資移民的有條件綠卡試圖轉換為正式綠卡,為什麼沒有進展?

方讀者問:
本人及三名未成年子女於1998年申請投資移民美國,1999年2月取得臨時綠卡進入美國。2001年2月向移民局遞交I-829轉換正式綠卡申請表。至今已有四年,但移民局無任何消息。上移民局網站查詢,得到的訊息是:「我們的電腦系統現在找不到這個收據號碼,請查看您的收據號碼是否正確。」

我的律師已打過多次電話,並數次發函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查詢,至今仍無消息。請問,我的案件是否正常?通常投資移民案遞交I-829後,多久可以拿到正式綠卡?

李律師回答:

在移民局的自動化系統中,無法以您的I-829收據號碼找到資料。因為您這類案件的資料,不儲存在這個一般大眾使用的網路查案系統上。

令人遺憾的是,美國的投資移民政策已變得非常混亂,所面臨的風險,不但有喪失投資資金的可能,也需大量資金和雇用一定人數的員工,而外國人和他們的代表為減低投資損失,不擇手段以各種花樣和移民規則玩「把戲」,再加上前移民局(INS)無力闡明其規章,又對已公佈的投資具備資格和備忘錄失信,這都是造成它不吸引人的主因。

也就是因為這些原因,移民局的法律顧問在1997年12月寫了一封備忘錄,給前移民局法案辦公室代理執行長,詢問以往投資移民案所用過的各種財務交易的合法性,並下結論聲明,很多投資上的財務關係,沒有牽涉到資金的「危險性」-而這是投資移民法的一個必要條件。

在1998年,前移民局寫了三個行政上訴決策,使投資者更難達到符合投資移民政策的資格(Soffici事件、Izumii事件和 Hsiung 事件 )。但是當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在2003年「常先生對抗美國」案中聲稱,1998年的投資移民規章改革,不應該在審核臨時轉正式綠卡的投資申請案中,有追溯效力。此反決策使得前移民局在它的解釋過程中,遭到一連串挫折。

同時,國會也聽夠了抱怨,在2002年11月2日通過21世紀司法部撥款審定法案,透過立法改善這種情形,允許在1995年1 月1日到1998年8月30日的投資移民案件,於轉換正式綠卡時,只要沒有重大虛偽行為,公司並照規定增加正確數量的員工;且外國人在申報I-829表當日,申報後六個月和審核當日的投資資金符合需求;另外在上述提及的三個日期,保持符合需求的員工數量。

但是,這個規章還沒有書寫公佈,所以在1995年1月1日和1998年8月31日間,已批准的I-829投資移民申請案,仍然在加州服務中心等待移民局頒布規章。

雖然,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因總責任辦公室(General Accountability Office,簡稱 GAO)在其2005年4月移民投資者研究報告的建議,而受到須完成規章的強大壓力,但很難知道到底這個規章要多久才會通過。

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說:「數百名投資移民第五類別(EB-5)的案件,因此規章的未知數和潛在的艱難狀況,以及從國會要求國內安全部(DHS)發佈此規章已過了兩年,為了讓EB-5投資移民類別得到經濟上的利益,我們建議此規章由國內安全部部長來處理及公佈」。

問答 2.

新名字對綠卡持有人的影響

李讀者問:
我想更改我中華民國護照上的名字。我的護照上將使用新名字,而在別名欄上保留我的舊名字。請問我是否可以不更改其他文件上的名字,譬如綠卡、回美證、兵役資料、社會安全卡?如果不更改綠卡上的名字,我進出美國海關會不會有問題?

李律師回答:

因移民目的而更改名字,需要有法庭的正式改名判決書。您可透過州級法院的一般程序,申請更改姓名,或在入籍時更改,或是結婚證書可證明冠上夫姓。

如果您的原名仍然登記在別名欄上,我不認為您必須更改所有的正式文件名字。但您必須向有關人員解釋您的新名字,包括入境的移民審查員。

問答 3.

處理被卡住的I-130的其他方式

霖讀者問:
我的美國公民丈夫在2003年8月1日提出I-130表,申請我在中國的13歲兒子。但自收到收據後,我們沒有聽到任何消息。

我們住在加州洛杉磯,已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用電話和傳真方式查過多次,但都是「您的案件正在審理中」,或「您的案件離目前處理進度時間還差得遠」。但網上的處理進度表顯示,公民的未婚子女已經處理到2005年8月5日提出申請的案件。

請問您可否給我一些建議,如何查詢或加快我兒子的案件?或是向何處、何人諮詢?

李律師回答:

有時一條路走不通,最好另謀途徑。您可以繼續追查您的I-130申請,但您丈夫應該考慮重新提出申請。第二次申請的結果可能會比等待第一個回音快。依最新加州服務中心處理進度時間表,I-130直系親屬在申請四個月內會處理。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2003-2012 年李亞倫律師事務所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