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12日 問答

問答 1.


問答 1.

想取消調整身分申請 又怕日後回美將左右為難

田讀者問:


我是74歲的老人,於2003年9月以B2簽證進入美國,2003年10月美國公民的兒子幫我申請綠卡。我於2003年12月打了指紋,2004年6月在舊金山面談。面談官員取走了我的I-94卡,讓我簽了些文件,又用食指打了印,然後要我回家等候。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聽到任何訊息。

我也查過Infopass,但答案總是「仍然在等待安全檢查」。我已很老,又常生病,現在不能回本國看病,也無法接受美國醫藥補助。請問:

1.我怎能知道獲得綠卡的大致時間?

2.我要如何取消綠卡申請(不要求退錢)?

3.如果我放棄綠卡返回母國,會有什麼後果?

李律師回答:

1.首先要說明的是,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不負責安全檢查手續。名字檢查和指紋是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的責任;而中央情報局檢查,則屬中央情報局(CIA)責任。

最近,我們發現很多案件在面談時,因名字檢查還沒有完成而被耽擱。最好的策略是,要一直向移民局提及您的案件。您或您的律師也該提醒移民局,您的指紋在15個月前就已打過,應該已過期。您也可定期到當地移民局查詢您的案件,可以讓您的律師去查,或請求當地國會議員或參議員,看他們是否能幫您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聯繫。

2.您要取消調整身分申請,可以直接離開美國,或者寫一封信給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要求取消。請注意,不論如何,您仍會留下曾經申請綠卡的紀錄。

3.如果您在此時返回母國,再次回美將會有困難。因為您的非移民身分已經終止,您的B-2簽證(即使您簽證期限未滿)已被認為是自動取消,憑藉手中的舊簽證再入境,將無效。

如果您到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再另外申請簽證,可能會因以前申請過綠卡,而對您抱有偏見。依美國移民法,領事官員若不確信申請人會在B-2簽證期限內返回母國,申請人的觀光簽證會被拒絕。對領事官員而言,給已經申請過移民的人觀光簽證,是有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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