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23日 問答

問答 1.


問答 1.

補交文件 移民局不會再給予收據

溫讀者問:
我於2003年8月持K1簽證進入美國,同年9月與美國公民結婚。婚後順利申請到工作許可證、社安卡,並在去年2月收到移民局寄來的臨時綠卡面談通知,去年3月在路易斯安納州新奧爾良面試。

當時移民官說,我的背景調查還沒有結束,也許在6月會完成。我們當天沒有交齊移民官所要求的證明文件,移民官說,要在80天內補交所有文件。新奧爾良移民局辦公室在5月7日收到我們的補交文件(有郵局郵戳為證)。為什麼到現在沒有消息?移民局是否該在收到我們的補交文件後,給我一個收據?

答:

移民官員的工作非常忙碌,經常很久無法回頭處理待審的案件。因為他們多數的工作日程是與新案件的申請人面談。他們要在有空檔時,才能再行回頭審理已經面試過的案件。而且移民官員有休假、要處理特別案件,甚至是調離面談單位。

假如您在看到這個專欄時,還未收到移民官員的回音,您或您的律師應該向您的檢查官員或他的上司查詢。您可以上網利用資訊傳遞(InfoPass)系統,和當地的移民辦公室預約面談。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不發給補交文件的收據。一般在提交申請表付費時,才會有收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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