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2日 問答

問答 1. 2.


問答 1.

遲遲未收到綠卡 可向移民局查詢

崔讀者問:
我是以獲得抽籤移民(DV1)來到美國的。但是,我等了五個月,都沒有收到綠卡。有沒有辦法查出是否寄錯了地址?因為我來美後換了兩次地址。移民局是否有規定須在一定的時間內寄出綠卡?

我曾向一個美國家庭租了一個房間,後來發現我的社會安全卡的信件被打開過。那時,我不知道它的重要性,也沒有採取任何行動。我擔心綠卡可能被送到那個地址去了,而我的資料則可能被人偷用。我現在該怎麼辦?

答:

當事人從國外移民入境起,綠卡的製作過程要經過不同的處理階段。那是為什麼在入境時,護照要加蓋綠卡臨時印章(I-551章)的理由。我建議您用電腦網上的資訊傳遞(In-foPass),與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的當地辦公室預約,查問目前您的綠卡製作情況。

USCIS代辦員應該能告訴您,是否已寄出綠卡,或者它是否已經被退回USCIS。同時,你可以確定,USCIS的電腦資料中,是否具有您的正確地址。

問答 2.

公民申請女友移民可有多種管道

周刊讀者問:
請問有幾種方法,能申請我的女朋友來美國?哪種方法最快?我是美國公民。

答:

美國公民能讓他的女朋友透過很多不同的方法前來美國。如果兩人關係還沒有達到訂婚的階段,女朋友若已有簽證,領事館同意給她簽證,或因她的國家有免簽證計畫而不用簽證,可以持觀光身分進入美國。或者女朋友可依其他理由來美,例如工作或就學,來獲得適當的簽證,並同時探望美國的公民男朋友。

如果兩人關係已經達到訂婚階段,美國公民能向他居住地的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中心,提出未婚夫/妻的申請(I-129F)案件,來申請K-1簽證,這通常是讓女朋友入境的快速方法。入境後,這對情侶必須在90天內結婚,之後女朋友才能申請綠卡。

另外的方法則為公民與女朋友結婚,然後一則可向他居住地的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中心提交I-130親屬綠卡移民申請,二則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密蘇里州服務中心,提交未婚夫/妻申請案件(I-129F),申請配偶K-3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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