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14日 問答

問答 1.


問答 1.

申請I-485後等待期多久 由移民局地區辦公室決定

徐讀者問:
我於1997年移民來美,同年年底,申請在中國大陸的太太和未成年女兒移民簽證。申請批准後,她們在國內等候排期。2002年,太太和未成年女兒獲V1和V2簽證來美。不久,我申請入籍,隨即為太太和未成年女兒,提出I-485申請調整身分。請問:

1、我在2002年底以公民申請太太和未成年女兒調整身分,而不是以原先的綠卡身分申請,是不是更有利或更快些?依目前進度,還要等多少時間?

2、在調整身分過程中,我們還要準備那些文件提交移民局?

3、在此期間,我太太是否必須有工作?

4、我女兒將申請大學,她能以什麼身分申請補助?譬如自由申請聯邦學生補助金(FAFSA)表格中的公民或合格非公民-必須由國內安全部認定?合格非公民的認定需要什麼文件?V簽證可否被認定為合格非公民?

5、她們的V簽證有效期是10年,但I-94白卡只有兩年,過了兩年期限,該怎麼辦?

6、在我申請調整她們的身分後,她們的V簽證是否繼續有效?可不可以出境?或需要什麼文件,保證她們能再入境?

答:

1、在提出I-485,調整身分為永久居留申請後,等待時間多久,是由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地區辦公室的處理速度來決定。例如,如果您是在紐約提出申請,該辦公室表示,他們目前正在處理2003年6月3日遞交的案件(在此註明:我不認為這個日期真正代表紐約區的期間,因為目前仍然有2002年的案件,還沒有安排面談)。

讀者應該注意,紐約地區辦公室從現在到2004年9月底,在實行一個試驗計畫,就是加速處理新申請的I-485案件,使這些新提出的案件,在四個月內便安排面談。當然,這對大多數在很久以前就提出申請,而到現在還沒有面談的申請人,像您的家人一樣,是不公平的。

您在獲得公民身分後,申請家人的調整身分是正確的。

2、當地區辦公室寄出面談日期,它會通知您和您的家人帶一些需要文件。這些文件通常包括:您目前的工作證明、最近的薪水單、過去三年的稅單、體格檢查(如果還沒有做過)等。

3、做為申請人,您必須遞交為您家人所做的經濟擔保書。如果您的收入和財產足以支持您的家庭,您的妻子不需要工作。但如果您的收入和財產低於聯邦貧窮線標準,那麼您的妻子去工作,也許是有利的。

4、我不能回答您有關財務補助金的問題,因為每個助學金單位的補助金和符合資格條件的變化很大。唯一的聯邦例子,據我所知是美國教育部的學生指南,它的網路地址是http://studentaid.ed.gov/students/publicatistu ide/index.html.

它包括:有聯邦援助資袼的美國公民、美國國民、永久居民、難民、政治庇護者、正在審理新加入的古巴人和海地人、和有條件的新加入者(只有在4/1/80之前公布的)。

它特別聲明,如果個人只有一個同意可以申請永久居留的通知單,他/她是沒有資格獲得聯邦學生補助的。

V簽證僅僅是一個臨時身分,光有一個V簽證,看來是不符合這些標準的。雖然我們可以爭論,持有V簽證的人,政府完全承認他/她將成為一永久居民,V身分僅是一個墊腳石,並且他/她在此期間,已給予就業和旅行的權利。另外,如同您所說的,他們老早就申請了調整身分。

5、因為您已經申請調整身分,您的家人目前不需要更新她們的V簽證。但是,如果希望繼續使用他們的V簽證身分去工作和旅行,可以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請求申請延長,並解釋他們目前的I-485狀態。

6、在申請調整身分以後, 您家人的V簽證,在簽證有效期間內仍然是合法的。他們能根據那個有效時間,再進入美國。不過,因為她們已經申請調整身分, 當再進入美國時,應該隨身帶已申請調整身分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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