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22日 問答

問答 1. 2.


問答 1.

明尼蘇達州案子若勝訴 約有2.2萬人因此受益

一名忠實讀友來函問:
據世界日報報導,明尼蘇達州聯邦上訴法院法官於今年2月12日裁決,凡是在美國申請政治庇護已經獲准,但是前幾年申請永久居留權迄未取得者,移民局必須發放綠卡給他們。全美將有2萬2000人因這項裁決受益。

我於1999年1月初得到臨時批准通知,2000年9月14日獲得政治庇護批准,並於2001年10月向移民局申請永久居留權。請問:我是否包含在受益的2萬2000人內?如果是,我將於何時取得綠卡?本人可否以此裁決為根據,催促移民局?如不是,我需要等多少年?

答:

您談到的明尼蘇達州案子,是Ngwanyia對抗司法部部長艾希克羅,政府正在上訴中。假如這個案子最後裁決,外國人勝訴,大約有2萬2000人將因此案而受益,此數字是這幾年來,未被使用的政治庇護名額。您和所有申請政治庇護的人,將會因這項勝訴而受益。

因為此案仍在上訴中,你不能在這個時候催促政府,以加快您的申請。就算上訴贏了,也很難說什麼時候您的永久居留權會被批准。但是很明顯的,加了2萬2000個名額,會少等兩年,因為每年都有一萬個分配名額。

目前移民局正在處理1999年12月以前申請永久居留權的案件。移民局的最新估計,在2001年9月1日到2002年1月17日間,以政治庇護為主的I-485申請,將於2008年10月1日到2009年9月30日之間辦理。

問答 2.

母親沒有綠卡身分 兒子也沒資格獲永久居留權

伍讀友來函:
我朋友的母親擁有10年期綠卡,曾為兒子申請永久居留權,但於2002年4月因逾期限返美,遂放棄綠卡。而其子於同年10月收到DS-230表,於2003年10月寄出表格及繳費400元。請問:

1、她的兒子依然有機會獲得綠卡嗎?

2、如在此期間,其子以I-20身分入境,是否會受到移民局刁難,而不准入境?

答:

1、如果當初申請兒子身分的母親,現在已經沒有綠卡身分,很明顯的,兒子是沒資格獲得永久居留權的。除非用欺詐的方式,否則兒子將不會得到永久居留權的批准。

2、如果兒子能設法從美國領事館獲得一個F-1學生簽證,在美進關時,海關及邊界保護局的檢查員可能不會找他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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