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PA生效日後才滿21歲
所以應能符合該法的受惠條件

許讀友來函:

我於1997年以家庭教師身份申請專業移民,2002年5月取得綠卡,面談是在北卡州夏綠蒂進行的。2002年2月我遞交I-824表申請兒子,他的名字在申請表上是正確的,但之後收到的收據,名字卻拼錯了,且以後便沒有收到任何訊息。當我上移民局網站查詢時,電腦顯示,書面決定已在2002年10月22日寄出了,可是我們卻未收到,於是又再遞交一次I-824表到夏綠蒂的移民局,並收到一張小小的收據,此後又無回音。2002年10月也曾去信給夏綠蒂和德州移民局,詢問該I-824表的情況,但還是石沉大海。請問

我的兒子即將滿21歲了,現在該怎麼做才好?

李亞倫律師回答:

您的兒子是在兒童身份保護法(CSPA)生效日之後,才年滿21歲,所以應能符合該法的受惠條件。而且您在他有了移民資格後一年內,替他繳了I-824表 (將批准通知領館申請)。

根據最近公民及移民服務局(BCIS)與國務院(DOS)的解釋,CSPA適用於2002年8月6日後才超齡的子女。凍結日期之後(以您的申請案來說,2002年5月即為凍結日,因主申請人在該日期取得最終批准),子女必須在一年內申請移民。DOS的觀點是,若主申請人已在美調整身份,而其子女在海外的情形下,一年期的算法,應從遞交I-824跟隨加入申請時開始算起。

您信上說,書面決定已在2002年10月22日寄出,但您卻未收到該郵件,您還說,又遞交另一份I-824表給夏綠蒂當地移民局。請您一定還要繼續向BCIS當地辦公室及服務中心查詢,除此之外,您也可以向美國領事館查問,以確定您的第一份申請,是否已在那裡了(假設它已被批准的情況)。BCIS的收據有錯誤,並不代表已批的申請也有錯,尤其是你們已提醒BCIS,名字的拼法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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